「讚崎」商標戰 南僑再上訴

讚歧烏龍麵的「讚歧」,到底能不能當做商標?南僑公司13年前將「讚岐」註冊為商標,但日本人樺島泰貴來台灣開了一間「讚岐烏龍麵」專賣店,堅持地名應屬公有財,法院以讚歧是地名判定南僑公司敗訴,智財局撤銷南僑的商標專用權,樺島泰貴對結果很滿意,南僑則堅持上訴到底。

讚岐烏龍麵一上桌,香味四溢,麵條特別有嚼勁,而且也比一般烏龍麵粗,深獲許多客人喜愛,不過就是「讚歧」這兩個字的商標,讓日本人樺島泰貴和南僑公司展開為期2年多的商標戰,結果法院判定南僑公司敗訴,因為法官認為讚歧是地名,不是商標,智慧財產局也撤銷南僑的商標專用權。

原來3年前,樺島泰貴開的「讚岐烏龍麵」專賣店,禁止被使用讚岐兩個字,因為13年前早就被南僑公司註冊,讓樺島很傻眼,進而向智慧財產局申訴,判決結果出爐後,南僑公司不服氣,大動作在報紙頭版刊登廣告,堅持註冊商標在先。

而且質疑有政治力介入,南僑公司主打的讚歧冷凍熟麵,當時花了3億元投資生產線,13年下來,銷售1億6800萬多包,創造出10多億的營業額,這回堅持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不讓投資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