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乳豬」盤讓糾紛 賣家控未付款.買家指未實際教學

高雄市 / 邱君萍 謝育炘 報導

高雄三民區有家豆乳豬便當,獨特的口味加上份量不少,開業後天天生意搶搶滾,然而,一年後因為門口停車問題時常遭到檢舉,張姓業者索性開價100萬元,把獨家的配方及整家店設施盤讓給一名有意接手的楊小姐,只是事後張姓業者提告,說楊小姐不但沒付100萬,秘方得手後就另起爐灶開店,法官審理後,判楊小姐應賠51萬元,不過她喊冤,說對方只傳料理配方檔案,並沒有實際教學,是對方違約在先,不排除再提上訴。

快刀快手剁豬排,接著盛入便當,再加進冬粉玉米跟高麗菜,這一個豆乳豬便當是店裡的招牌,讓鳳山這間便當店即使過了用餐時間,還是有人客來買,生意好然而老闆娘卻苦惱,就因為被告了,說她學了人家的獨家秘方後,沒給錢就開了另一家店,告她的是位於三民區的這一家,以著獨家配方醃漬,炸出的豆乳豬獨特口味加上份量又多,讓這家店生意搶搶滾,只是開店一年後老闆要盤讓。

原告店家老闆娘阮小姐說:「客人排隊排到人家的店門口啊,還有不好停車警察每天來找你。」老闆開價100萬元,給出獨家秘方跟店裡的設備,當時楊小姐上門表示願意接手,雙方也簽訂了合約,然而事後卻鬧翻,三民區的創始店指控,楊小姐拿到配方後不認帳,沒付100萬還另起爐灶,不過楊小姐卻喊冤,說對方根本沒有實際教學。

原告店家老闆娘阮小姐說:「如果沒有教她怎麼可以醃出來,那個不是隨隨便便可以醃出來的東西。」被告店家老闆娘楊小姐說:「她有傳檔案給我,沒有教我東西怎麼醃漬怎麼弄通通都沒教,她只教我做一些打飯菜切東西。」一邊說有教授秘方調製,以及如何去炸,一邊喊說只學打飯。

而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雙方簽約內容,楊小姐簽約時,就該先付50萬元前金,即使沒有學會配方並做出產品,但楊小姐已經拿到配方,所以張姓業者要求付錢有理,因此判楊小姐應賠51萬元,只是對於這個判決,楊小姐不服,不排除再提上訴,讓高雄這起豆乳豬便當之爭將繼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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