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奶豆漿標示霧煞煞 董氏批誤導

中國時報【林周義╱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選擇豆漿作為蛋白質補充的來源。根據國家標準(CNS),豆漿依據其成分,分為蛋白質含量較高的「豆奶」,及僅含50%以上豆奶的「調製豆奶」。但根據董氏基金會調查,市售的30支調製豆奶中,僅有7支確實標示,另有2支蛋白質含量不到2%的產品,不僅未達「調製豆奶」標準,品名更標示為豆漿,令消費者無從辨識。 CNS規定,調製豆奶為使用50%以上的豆奶為原料的飲品,必要時可添加營養劑及風味料,粗蛋白含量2.0%以上。豆奶則是大豆加工處理製成的乳狀飲料,未添加營養劑、風味料,其粗蛋白含量較高,達2.6%以上。 董氏基金會去年底進行調查,超商、超市、百貨等通路販售的105件豆製液態產品中,30支為調製豆奶,其中23支並未標示「調製豆奶」。另有2支蛋白質未達2%的產品,連調製豆奶都不是,品名卻標示為豆漿。董氏基金會表示,消費者不一定能透過營養標示知道自己喝的是什麼,呼籲衛福部規範廠商,以明確標示維護消費者權益。 此外,微糖產品的定義為每100毫升含糖量少於2.5公克。然調查發現,有未符合微糖標準的廠商,在包裝上標示自己是「微甜」產品,該狀況在其他飲料中也相當常見。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副主任陳醒荷表示,此舉已誤導消費者,呼籲衛福部以「微糖」的標準規範「微甜」的標示。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依據《食安法》規定,產品品名需與本質相符,內容物也需清楚標示。若廠商已標示蛋白質含量、營養劑等資訊,消費者即可自行辨識產品是否經過調製,因此未規範廠商標示「豆奶」或「調製豆奶」。至於糖分標示,「微甜」與「微糖」不一樣。甜度是個人主觀感受,主管機關沒辦法管,只要廠商標示出含糖量,即可交由消費者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