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區標線型人行道上路 初期違規先勸導

豐原區標線型人行道上路 初期違規先勸導

看到斑馬線,一般人都知道這是供行人通行,其實,還有一種綠色標線型人行道,也是專供行人通行,只是不常見,台中市豐原分局交通組在中山路首度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提供行人安全通行空間,目前正在試辦期間,籲請汽機車駕駛人及攤販不要行駛或佔用標線型人行道。

(張文祿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首條標線型人行道已經完工,設置在豐原區圳寮路至榮春街之間的中山路上,在道路邊線騰出50公分路寬,施作標線型人行道,總長兩百公尺,綠色鋪面畫有「人行道」字樣。豐原分局交通組組長許君光表示,台中市各區都將劃設標線型人行道,目前在市中心的市民廣場,就可以看到。

標線型人行道並不普及,因此,很多民眾看到道路邊線旁的綠色鋪面,一開始大多不知道是什麼?

至於車輛或攤販違停或佔用綠鋪面上,豐原分局表示,將先勸導車主及攤商,暫不開罰。

未來如果正式取締,有三種罰則,包括汽車駕駛人在人行道臨時停車,可以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其次,汽車駕駛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第三是汽車駕駛人駕車行駛人行道,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至於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