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停聘將屆滿 復職首日請假出席專審會

教育局說,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復職首日會請假出席專審會並陳述意見。(圖:張文祿攝)
教育局說,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復職首日會請假出席專審會並陳述意見。(圖:張文祿攝)

臺中市豐原高中學生輕生案調查報告引發質疑,教育局表示對調查結果完全無法接受,而當事的學校前學務主任停聘日期將在8月31日屆滿,教育局表示,依據教師法第23條規定,教師於停聘期間屆滿後,學校應予復聘,並應於停聘期間屆滿次日向學校報到復聘。因此,前學務主任9月1日依法復職擔任教師,不過,復職首日會請假出席專審會並陳述意見,靜待審議結果。

臺中市教育局表示,前學務主任經學校教評會決議7月26日起停聘1個月,當事人簽收裁處書日期為8月1日,自簽收日起計算,停聘日期8月31日屆滿。教育局說,主動介入,依教師法第26條將全案逕提專審會審議,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就該案行為人是否涉有教師法停聘、解聘、不續聘情形進一步嚴審嚴辦。

而除了教育局表示對調查結果完全無法接受之外,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也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人本說學校千萬不要以為胡亂調查就可以草草結案,此案乃社會關注事件,更應落實調查程序、按部就班,針對是否達到霸凌切實調查、綜合評估,才能真正給社會交代。 人本認為學校的調查只為走完程序、為加害人開脫,對家長造成再度傷害,人本也將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張文祿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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