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裝修糾紛/被告翁姓承包商:誰用學歷做生意

本案原訴彭姓屋主向橙縣高等法院提訴,指承包商翁姓承包商及承包商裝修工期、工程成品等均違反書面合同以及明示和默示擔保(Express Warranty和Implied Warranty)、並刻意失實陳述。被告翁姓承包商則辯稱,雙方對裝修完成工期以及相關配套家具產地合同的理解不同;至於原告向法院提訴被告以虛假學歷和具有影響力的名稱獲得信任和工程合同,翁姓承包商則反駁「就算我不是名校博士又怎麼了?在美國誰用學歷做生意呢?」。

針對原告指控其同濟大學建築及城市規畫學院博士學位學歷造假,以及網路相關新聞對其500強公司ECO職稱的質疑,翁姓承包商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我當然是同濟大學的,我為什麼要跟他澄清,我要陷入自證的漩渦裡面嗎?有人說我不是女人,我要證明我是個女人、我要脫衣服給他看嗎?我為什麼要證明?我要對誰負責嗎?」。

翁姓承包商表示,「我不是同濟大學的我照樣可以好好做生意,這跟做生意有什麼關係嗎?」。對於「500強公司CEO」的個人簡歷,她則表示,「我是中國國內500強公司,從分公司的副總經理做到集團公司的副總裁,總裁特別行政助理」,她表示該公司是一家管理公司。但她拒絕透露該公司名稱。

與有執照的合夥人接工程

翁姓承包商表示,她本人沒有建築和裝修執照,但與有建築裝修執照的合夥人一起開公司承接工程,她負責設計,不容易。對於被訴毀約和工期超期、本該在2022年聖誕節之前完工的合同,結果到次年5月尚未完成。翁表示,「整個室內裝修8000多呎的房子,誰能三個月做完?」那為什麽要簽署同意合同呢?她表示,她的理解是承包日期為120個工作日,而非120個自然天。

原告與被告雙方在裝修配套家具購置上的糾紛就更加離譜。原告指自己出資10萬元購買的高級家具,合同約定從美國之外進口,最後被三家家具公司均估價為總值只有6000元左右,相當部分家具被評估為「不具備使用功能只是用作擺設」。對此翁姓承包商表示,「不管它們有沒有什麼功能,我花的錢所有的單據都在」,她表示,這些家具「全部都是在當地買的,在洛杉磯買的」,「你人在美國,從中國來的家具是不是進口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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