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賣了6千萬扣掉費用還賺350萬,居然不用繳房地合一稅!小代書讚嘆:有錢人節稅太狠了

還記得小代書在當助理的時候,曾經幫客戶報過一個房地合一稅讓我印象很深刻。客戶賣掉一間大約6100萬的豪宅,而買進的時候成本大概5500萬,持有不到兩年扣除其他所有費用大概實際賺了350萬,但最後居然不用繳房地合一稅!那時候真的開了眼界,學習到有錢人規劃稅務的重要。那麼他到底是怎麼節稅的呢?

原來是客戶與老婆當初跟建商買進豪宅時,各登記1/2的持分,並且房貸3300萬由老婆向銀行貸款,後來老婆不幸過世了,老婆的持分與房貸規劃繼承在女兒名下,於是房子出售時為客戶與女兒共同持有。這代表什麼意思呢?在房地合一稅有提到,繼承的房子出售時,房貸餘額若超過繼承時房屋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合計數,且確實負擔償還部分,可以自房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所以女兒的房地合一稅計算如下:

房地交易所得

成交價額3050萬元(6100×1/2)-繼承時房地現值900萬元(1800×1/2)=2150萬元

繼承取得房地之額外負擔

實際負擔貸款餘額3300萬元-繼承時房地現值900萬元(1800×1/2)=2400萬元

應課稅所得

房地交易所得2150萬元-額外負擔2400萬元=−250萬元

房地合一稅

0萬元×45%(持有期間2年以下)=0萬元(換算下來沒賺錢所以免稅)

而客戶的部分,除了取得時的契稅印花稅規費等以外,其他所有支出費用都開在客戶名下,例如:賣出時的仲介費(買進跟建商買,所以沒有仲介費)、買進賣出時的代書費及清潔費等,扣除相關費用後以公式換算下來沒賺錢所以不用繳稅,實在是太狠了。

客戶的房地合一稅計算如下:

房地交易所得

成交價額3050萬元(6100×1/2)-取的時房地成本2765萬元(5500×1/2+契稅印花稅規費)-可減除移轉費用310萬(仲介費、代書費)=−25萬元

因為短期買賣土地沒有漲價,所以沒有漲價總數額可以扣除,但因為算到這邊已經是負數所以也不用繳稅。

房地合一稅

0萬元×45%(持有期間2年以下)=0萬元(換算下來沒賺錢所以免稅)

是不是很神奇!如果按原本的買賣取得又賣出的話,是要繳350萬(6100-5500-310)×45%=157.5萬的房地合一稅,但因為客戶當初配偶尚在世時有規劃借款房貸,讓房貸確實負擔的部分可以扣除,再利用移轉費用抵銷客戶自己的獲利,明明實際賺了350萬卻不用繳房地合一稅。如果當初配偶的部分沒有房貸,那要繳的房地合一稅就很可觀了。

所以懂得找專業人士規劃真的可以節稅阿!這也讓當時的小代書更崇拜大代書,我們的專業真的讓客戶能夠合法省下大筆稅金。

作者簡介_小代書(王淑瑜)

國家考試及格地政士、國家考試及格不動產經紀人、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碩士、小代書的成長日記創辦人、紅杉地政士事務所 所長、高效學習 / 個人品牌 / 房地產 講師

本文摘自FUN學出版《小代書的不動產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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