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狂灌淹水 中市地稅局:民眾財損可申請減稅

淹水受災,台中市地稅局提醒民眾如有財損可申請減稅。(圖:中市府提供)
淹水受災,台中市地稅局提醒民眾如有財損可申請減稅。(圖:中市府提供)

受鋒面影響,台中局部地區從昨夜開始降下豪大雨,導致多處淹水。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因豪雨造成的財產損失符合減免標準,可在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申請減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減免。

地方稅務局局長沈政安表示,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原則上以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台中市特別規定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的房屋,可按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以30日計,地稅局會依據相關通報,主動輔導受災民眾辦理。

沈局長說,因豪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也可在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全免;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因水災無法營業者,須從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地稅局會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地稅局補充,汽車、151cc以上機車因水災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民眾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會計算到水災發生前1日;如果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如果仍有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有專人提供服務。(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