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隊友赴夜店接送友人 行前一杯shot 結果自己酒測也超標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一名18歲李姓男子於日前接到友人電話通知,前往信義區夜店接送友人返家休息,李男駕車載送友人後,騎車雙載行經臺北市基隆路三段時,被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員眼尖發現騎車搖晃,直覺怪異便予以攔查,經攔查時聞到駕駛身上些許酒味,駕駛坦承是前往夜店接送友人時,因為禁不起現場其餘友人邀約,而飲用一小杯shot,自認應該不致超標,才會心存僥倖騎車上路,現場經警方當場實施酒精濃度吹氣測試,酒測值為0.19mg/L已經超標,警方依規定開罰及吊扣駕駛執照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這下不僅沒有順利將友人送返家,還得吃上酒駕的罰單及吊扣駕照處分。

信義分局統計本年度迄6月中旬已取締酒後駕車149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酒後駕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則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近日疫情趨緩,民眾生活作息逐漸回復正常,信義區轄內飲酒場所人數逐漸回流,信義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有需要飲酒場合,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往返;如有駕車前往,也務必指定代駕或商請未飲酒親友接送,信義分局將同步要求轄內業者落實向酒客宣導「酒後勿駕車,酒駕零容忍」之觀念,並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俾確保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圖說:臺北市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長林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