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類輸台 明年起應附官方證明

為強化我國供食用貝類輸入源頭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昨(2)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實施輸臺食用貝類產品應檢附含捕撈、養殖地資訊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確保輸入貝類產品食品安全。 貝類產品主要的食品安全風險,包括海洋毒素以及微生物污染,例如麻痺性貝毒及諾羅病毒等,這些污染源自於貝類產品生長或養殖水域,因此生長及養殖水域之環境監控,對於貝類食品安全衛生是相當重要條件。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宗熹表示,貝類會吃海底有毒的藻類,若海域受到重金屬汙染,有毒物質也容易累積在裡面;而每年國際間有關貝類的安全警訊會有4、5件,截至今年6月,已收到5件貝類警訊的通報。 吳宗熹也指出,貝類為濾食性生物,常攝食含毒素藻類,如雙鞭毛藻,便會產生貝類毒素,造成體內累積;毒素種類包括「麻痺性貝類」、「下痢性貝類」、「神經性貝類」及「失憶性貝類」。 其中麻痺性貝類為最常見中毒的種類,主要中毒症狀包括口部及四肢痲痺,刺痛,胃腸不適等。嚴重時會出現吞嚥困難、呼吸系統停頓,甚至可以致命。台灣曾在2012年發生連鎖餐廳的韓國生蠔大腸桿菌超標,導致集體中毒案例。 根據統計,105年我國輸入貝類產品約8,496公噸,包括扇貝、生蠔、鮑魚、蛤犡及淡菜等,來源國計有30國;前15大輸出國包括中國、日、菲及印尼等。 食藥署表示,已透過我國駐外單位,通知貝類輸出口國家的主管機關,並要求提供官方證明文件樣張,做為未來正式實施後,出口國主管機關及出口業者預先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