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爭議一次看 地方政府會增加多少錢?為什麼25年修不了?中央、地方吵什麼?

財劃法為《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被視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後,執政黨在立法院下一階段的挑戰之一。國民黨、民眾黨黨團皆各自提出版本,民進黨則表示,目前在野黨提出的20個修法版本,無論財源跟分配方式歧異都很大,為避免粗糙修法,不提出政院版或民進黨團版。而財劃法為什麼歷經三任總統、長達25年都未能大修?Yahoo奇摩新聞帶你一次看懂。

財劃法是什麼?

財劃法是制定中華民國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分配的根本大法,為了分配各級政府財政收支、確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均衡區域發展而設立。財劃法明文規定國家各項稅收的分配方式,中央與地方政府即可透過稅收分配來預估隔年歲入,進而編列來年預算。

財劃法稅收來源有哪些?中央、地方如何分配?

根據財劃法規定,稅課分為國稅、直轄市及縣(市)稅。國稅如所得稅、營業稅等;直轄市及縣(市)稅則例如:土地稅、娛樂稅等。

而政府再將全國稅收的部分,包含所得稅的10%、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的40%、貨物稅的10%統籌分配發還給地方政府,以平衡地區發展的財政補助制度。可以分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與「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兩種。

  •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占總額94%,以一定比例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

  •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占總額6%,支應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另行撥付。

另外,屬於地方稅的土地增值稅,會專門做為分配給縣市的統籌分配稅。通常越繁榮的縣市,土地交易越頻繁,收到的土增稅越多。

財劃法修法沿革、爭議有哪些?
為什麼25年修不了?

財劃法最初是在1951年制定公布,最近一次修正是1999年配合修憲、精省,將原本屬於省府的部分錢、權力連同負債一併收歸中央,相關規定沿用至今。

財劃法至今算來已25年未修正,在這段期間,地方行政區域畫分已有了很大變動,財劃法設計卻仍停留在精省時的「2院轄市、22縣市」規畫;但如今全台行政區域已經是6個直轄市、13個縣,以及3個省轄市。法條無法跟上區域變動,屢被財政專家詬病。

雖然過去多任總統都曾想推動修法,不僅中央與地方的垂直分配喬不攏,各地方政府的橫向水平資源分配,意見也相當分歧。依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8條分配公式指標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額、財政能力與轄內人口及土地面積等。但分配公式指標是否公平,且各縣市都希望列入最能反映縣市特色的分配指標,也是外界討論焦點。

例如2010年馬政府要推修財劃法,同為農業縣市的雲嘉南縣長就聯合聲明,建議修法分配指標納入農林漁牧產值,以增加與其他縣市競爭時的優勢;而人口大縣台北縣則主張,分配指標中的縣市人口數比重應該增加,否則台北縣人均財源是全國倒數。

而以今年(113年)的普通統籌稅款分配規畫來看,直轄市分走逾65%,其他16縣市只能分配剩下的35%,六都的話,台北市603.15億元居冠,人均可分到2萬4061元;新北市468.84億元,人均分到1萬1595元六都最低。

雖然連江縣的統籌稅款通知分配金額不到6.5億元,但因為人口數不到1萬4000人,平均每人分配統籌稅款高達4萬6247元;相較之下,新竹縣是全國唯一平均每人分配統籌稅款低於1萬元的縣市,僅9491元。

地方政府因貧富差距對現行公式規定的不滿,例如公式中的「人口數」權重低於「營利事業營業額」,導致全國人口最多的新北市,分配到的統籌款人均額度是六都後段班;而新竹市有科學園區的科技群雄,今年分配金額較去年成長17.6%,帶動分配指標之一的「企業營業額」表現佳。但新竹市長高虹安依舊不滿,表示去年上繳國稅近2900億元,人均上繳63萬元是全國第一,但只拿回100億的統籌分配稅與一般補助款,配回率是3.5%是全國最低。

過去在扁、馬任內,行政院分別在2002、2007、2008、2010、2012年5度向立院提案,但都未能成功在立院獲致共識。而蔡英文政府8年期間,政院未曾提出財劃法修法。

此外,讓人最印象深刻的是2002年扁政府任內,國親兩黨組成的在野陣營曾倚仗人數優勢,在立法院通過在野陣營的財劃法修法,當時的游錫堃內閣提出覆議,泛藍陣營內部共識不足,在表決覆議案時跑票,讓政院的覆議案通過,財劃法修法功虧一簣。上述的多番波折都導致財劃法25年來都無法大修。

財劃法修法版本有哪些?本會期會三讀嗎?

第11屆立法院在今年2月1日就職後,截至6月19日為止,朝野立委加上藍白黨團共有20個「財劃法」草案送進財政委員會審查,尚未完成修法。其中國民黨、民眾黨都有黨團版,國民黨立委除了黨團版,還有不少個別委員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民進黨則有賴瑞隆、伍麗華、蔡易餘針對個別選區需求提出單一條文的小修正版本,行政院則尚未提出對案。

國民黨團本會期提出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指出,現行財劃法所制定的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不足,且分配機制未隨著地方改制調整,造成各縣市城鄉差距擴大,地方政府無足夠財源推動地方施政,地方自治理念無法真正落實。

民眾黨團修法版本則指出,現行財劃法使我國地方發展、錢權傾向中央,以致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發展狀況不一;此外,現行財劃法用一般性補助款來補足地方政府認為統籌分配稅款不足之處,但民眾黨團認為一般性補助款的使用範圍限制多,讓支出結構僵化,有礙地方財政自主程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在6月5日針對財劃法修法安排公聽會,廣徵社會意見,並多次排案審查各修法版本;在6月19日的財委會中,針對政院未有對案,財委會通過在野黨立委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部門於下會期開議前,提出政院版送到立院併案審查。

由於在野黨立委對修法展現耐心,願意等行政部門提出對案,因此財委會6月19日僅針對修法進行詢答,未進入逐條審查階段,財劃法要三讀最快要等下會期

財劃法各版本的主要共同點、差異性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及個別立委的修法重點,主要都是要求中央釋出更多財源給地方。財政部曾試算15個版本的「財劃法」草案(),而試算結果顯示,地方獲配財源規模介於333億元至5,777億元間,國民黨版本的地方獲配財源,將由新台幣4099億元增加5777億元,總計高達9876億元,其中,新北市增加619億最多,彰化縣增443億元、台中市增407億元次之。

民眾黨版是增加2775億,其中基隆市增加185億最多,其次依序是彰化縣增加182億、屏東縣增加180億。

財劃法修法,財政部試算各版本修法後的地方獲配財源。(資料來源:財政部)
財劃法修法,財政部試算各版本修法後的地方獲配財源。(資料來源:財政部)

註:因賴瑞隆立委的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分配指標尚不明確,以及賴士葆立委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無涉分配公式,所以沒有試算。

國民黨團版主張降低六都獲得統籌款的占比,平衡城鄉差距,民眾黨團版當中比較特別的設計,是要求成立統籌分配款分配委員會,由中央、地方、專家代表共同參與分配指標的訂定,讓分配更合理。

目前行政院雖未提出具體修法版本,不過財政部長莊翠雲5月在財委會答詢時曾透露,中央傾向「先水平、再垂直」,即先修正地方分配公式,再就所缺金額討論中央讓利多少。

目前修法爭議、正反看法

對於藍白修法版本,民進黨指出,中央政府2024年總預算約2兆8千億,若依在野黨版來計算,總預算整體規模會增加約1兆5千億元,每人每年多負擔約63.6萬元,恐將拖垮國家財政;且在野黨不只要向中央多要統籌款,連補助款也絲毫不讓,國民黨團版甚至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

民進黨強調,當藍白的財劃法修法通過後,中央政府的相關人民的福利措施預算,將被藍白瓜分殆盡。例如,育兒津貼、租屋補助、學費補助以及長照補助等等,這些民進黨政府的利民措施,將被藍白兩黨的修法瓜分殆盡。

國民黨則指出,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期,也大聲疾呼財劃法必須做通盤檢討,呼籲民進黨政府,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民眾黨則強調,白營版本與藍營不同,中央僅會多撥補新台幣2700億元,不影響中央財政,不會讓民眾租金補貼、育兒津貼拿不到;且民眾黨版本不是只向中央要錢,也鼓勵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自立籌錢。

而財政委員會6月5日召開財劃法修正草案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和公聽會,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表示,1999年修憲、精省、修正了《財劃法》後,中央集權更「集錢」,精省後,中央淨收入占比由低於60%,暴增至約75%,25年來中央多拿了新台幣10兆元,地方財政惡化,入不敷出。他認為,財政應「轉型正義」,大幅扭轉垂直失衡,中央英把全部政府收入的15%還給地方。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則指出,當下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的失靈,主要原因是《財劃法》未伴隨地方行政架構的改弦更張而因應調整,他認為《財劃法》是《地方制度法》的財政面向,兩法應連動修法。

此外,對於在野黨立委要求在9月第二會期開議前提出政院版修法草案,財政部長莊翠雲說,這「真的會有困難」,因為中間還要召開公聽會,財政部也還要與地方政府開會討會,聽取各方意見以後,才能提出修法進度讓立法院財委會了解。政院目前尚未正式承諾要提財劃法對案,也未承諾提案時程。

行政院長卓榮泰則在7月2日總質詢表示,現行財劃法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的經驗,也足以讓中央對地方進行實質的幫忙,行政院願意聆聽各方意見、共同討論,但「現行的版本就是我們的想法。

審稿編輯:黃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