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地方政府房屋稅稅基評定 財部思考擬要求報部核定

立法院財委會持續關注炒房議題,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 (29) 日質詢時表示,政府應加強對地方政府在房屋稅稅基評定,財政部長蘇建榮說,會思考是否要求地方政府完成房屋稅稅基後必須報部核定,或是備查後才能實施。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財政部與所轄機關 111 年度預算審查,蘇建榮在答詢時針對囤房稅做上述回應。

蘇建榮強調,對於房屋稅稅基評定必須報部核定或備查後才能實施,必須考量地方自治精神。

郭國文質詢時指出,美國不動產持有稅率約 0.66% 到 1.37% 區間,英國 0.38%、日本約 0.2%,新加坡稅率約 0.17% 到 0.36%,但台灣的稅率約 0.06% 到 0.17%,台灣囤房成本是目前全球最低。

郭國文還說,目前財政部用稅捐稽徵考核要求地方政府,但實際上約束效果不大,呼籲財政部應該在考量地方自治原則下,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合理的稅基評定,甚至有適度的要求辦法。

蘇建榮說明,台灣房屋稅有效稅率確實比較低,但問題在於稅基評定,有部分縣市房屋標準單價長達數 10 年來沒有調整,財政部目前也在思考,對於日後地方政府評定的稅基,未來是否要報送財報核定或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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