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祭新政 1790間房屋交易後稅金暴增

財政部新政上路,房仲業者提醒舊制賣出高價房屋者,應先預留稅源。(圖:住商機構提供)
財政部新政上路,房仲業者提醒舊制賣出高價房屋者,應先預留稅源。(圖:住商機構提供)

財政部發布的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豪宅標準擴大,最新統計,6都共有1790間房屋達到門檻。其中,台中增加456件最多,高雄與新北分別增加211%與210%幅度最大。(張佳琪報導)

財政部16日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的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者定義擴大。過去台北市的豪宅是交易金額超過7千萬元,修正為6千萬元;新北市由6千萬元下修至4千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由4千萬元降至3千萬元。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近年各都會區房價飆漲,許多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人已有相當的獲利,財政部調整豪宅標準,這些屋主賣屋後,財產交易所得稅至少增加一倍。徐佳馨說:「放寬範圍後,確實會有很多屋主要繳意料之外稅負,所以提醒去年賣了高價房屋的民眾,5月報稅前先精算清楚,預留稅源」。

依照各都會去年的交易資料,在標準擴大之下,北市增幅達132%,新北增幅達210%,桃園增幅139%,新竹增幅159%,台中增幅150%,台南增幅36%,高雄增幅為211%。其中,新北與高雄增幅都超過200%,原因是近年來房價上漲帶動大坪數或透天價格飆升。台中房價不斷改寫新天價,件數上也遠遠超過其他縣市。

徐佳馨提醒,根據財政部說明,這類案件不屬個人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應以實際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房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因此,去年出售高價房屋的民眾恐將承擔巨額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