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專家疑立院「調查台積電」商界憂心!陳菁徽1句話解釋了

立法院近日排審國會改革法案,引發藍綠激烈衝突,其中立法院的調查權引發爭論。財經專家黃世聰表示,法條不明確可能會變成立委無限擴權,很多公司行號、經商人士都一直在觀察這件事情,像是外媒報導艾斯摩爾可以遠程關掉台積電,立委可能就找台積電來說清楚,或是立委介入公司派、市場派爭奪公司經營,公司被調查就完蛋等等,有太多可以做的事情。對此,藍委陳菁徽除解釋法條內文外,還直言「哪個委員要調查台積電營業秘密,不會被出征到下台?光想就知道不合理」。

財經專家黃世聰昨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表示,國會改革最有爭議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48條,立法院行使調查權的部分,有民眾認為是立委擴權過當,因為現行條文中只能「機關」的文件,但藍白黨團版本是「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幾乎已經是誰都有可能。且立法院要調閱的資料若是在監察或司法機關手上,以前可以提出理由說不給,但藍白黨團的版本,即使有理由,還是要把副本給立法院。

黃也舉例,這幾天外媒爆料說,艾斯摩爾可以遠程關掉台積電,那立法院認定這個攸關國家大事,依法組成調查小組,要求台積電來說明清楚;或是台積電要哪裡設廠,就先把台積電叫來問要多少水、要多少電,整個翻天覆地。

黃世聰還提到,經常傳出有立委介入公司經營,站隊市場派、公司派,如果十幾個立委聯手,就能調查公司資料,公司就完蛋了,影響力太大,若法條不明確,恐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充。對一般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人員來說,只要被立法院要求提供資料,對公司影響非常巨大。

黃世聰爆料,「據我所知,很多一般的公司行號,或是經商人士,都一直在觀察這件事情」,因為立院擴權太嚴重,若不給資料還會被罰錢,法條裡面有太多、太多可以做的事情。

同台的媒體人張禹宣則解釋,立法院不是想調查誰就調查,該法第45條就寫明,要院會113位委員共同決議,才能決定是否要對重大案件組成調查小組,且小組成員是依政黨比例分配,經小組成員同意後才能要求關係人說明、提供資料,若涉及國防機密或個人隱私,也有阻卻違法事由,可以拒絕答覆。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在臉書則說明,調查委員會更有「保密義務」,外交國防等秘密一概以秘密行之,其實現在立法院開會就是這樣進行的,只是聽證會比照而已。國民有誠實作證之義務,立委有合法調閱保密之責任。「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可以拒絕證言、表達意見,這種重大的營業秘密,當然可以拒絕。「最簡單的,台灣民主國家,啥事情都公開上網,哪個委員要調查台積電營業秘密,不會被出征到下台?光想就知道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