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促地方採行「囤房稅」 6縣市表明跟進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23日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討論房屋稅議題,建議房價波動較大的縣市能夠比照台北市及台南市,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以及新竹縣市都表態將會努力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並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另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地方政府亦得於房屋稅法定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徵收率;而目前已有對持有多屋者加重課徵房屋稅機制,供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彈性運用。

台北市囤房稅自2014年起施行,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而台南市囤房稅法案日前在市議會已完成一讀,預計2022年7月起會跟進施行,依「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台南市研擬自2022年7月起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五戶以下(含五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六戶以上(含六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其他縣市方面,目前宜蘭縣及連江縣已設定囤房稅率,宜蘭縣為兩戶以下1.5%、三戶到七戶為2%、八戶以上為3.6%;連江縣為兩戶以下1.6%、三戶以上一律為2%。

而桃園市、新竹縣針對非自住屋各採單一稅率2.4%、1.6%,但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6個縣市針對非自住屋仍採用房屋稅最低稅率1.5%。在23日會議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以及新竹縣市都表態明年將會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不過所有縣市均反對採納全國歸戶囤房稅制,認為這將導致稅制複雜,且各縣市間可能產生協調問題。各縣市皆主張囤房稅制應由地方政府視其狀況施行,才能達到因地制宜效果。例如嘉義縣反映,嘉義縣地區光一戶門牌就隔了兩公里,跟台北市一棟房有上百戶情況明顯有落差,不能一概而論。

延伸閱讀:

央行總裁:升息可能造成資金湧入房市 年輕人負擔不起可先租房子

年收入超過200萬竟免繳稅? 財政部長:將進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