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民窟的故事5】貧窮線上的掙扎

安康平宅中居住許多獨居老人,居住時間往往長達10年以上。
安康平宅中居住許多獨居老人,居住時間往往長達10年以上。

2016年安康平宅開始進行拆遷改建,未來將成為〈興隆社會住宅〉社區,目前社宅已興建完成2棟。社宅提供3成給弱勢族群居住,原安康平宅的住戶可優先申請入住。但社會住宅的租金不若安康平宅低廉,弱勢戶在收入不穩定需要仰賴福利補助金生活的狀態下,要張羅租金就更不容易。

社會住宅改革聯盟長期關注社宅政策,辦公室主任林育如說:「現在社會住宅的租金,要揹負財務自償的要求,興辦成本跟收入其實要能夠相互打平,政府的立場是沒有辦法一直丟錢進去,所以租金拉高。台北市政府比較聰明的做法是用分級,所得高,租金就高,若所得低,租金就低,有條件的讓居住的人付符合收入水準的租金。」

原居住於安康平宅的低收入戶,是否繳得起社宅的租金呢?林育如以低收入戶的零、一類舉例,這2類補貼較多,若住戶住套房或一人房,租金較少還可負擔。但若是四類,1個月能領取的生活補助約是7000元,付掉租金3000元,1個月就只剩4000元過生活。

「過去只要幾百到1千,現在要繳幾千塊的租金,對我們一般人來說幾千塊還好,但他們1個月收入只有1萬多,幾千塊就是差距,他們要怎麼籌措這筆錢支付租金,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挑戰。尤其是沒有工作依靠生活補助金的人,必須省吃儉用留住一部分的錢繳租,這就會改變過去原有的生活或金錢支配。」林育如說。

林育如回憶,《住宅法》立法時一度只提供10%給弱勢戶,經倡議爭取後才變為30%,但這也成為各縣市政府社會住宅提供弱勢戶居住名額的高標。「變成最多提供,立意上不太好。」她認為,政府應更明確指出社會住宅要照顧弱勢者,透過實體住宅來接納房屋市場中被排擠的人,弱勢者就是被排斥的一群。另一個難題是,社宅提供一般人的租期為6年,而弱勢戶為12年。12年有可能脫貧嗎?是個問題,更遑論買房。租期的限制,意味著許多弱勢戶在居住12年後就必須再找住處。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希望政府在社宅政策上能貼近弱勢族群的需求,提供更多名額之外也降低租金。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希望政府在社宅政策上能貼近弱勢族群的需求,提供更多名額之外也降低租金。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109年8月31統計,台北市低收入戶戶數與人數為2萬480戶、4萬3,090人,中低收入戶戶數6,598戶、1萬5,984人。而全台灣低收入戶總計有14萬3,453戶、29萬6,785人,中低收入戶為10萬9,140戶、31萬1,669人。

以台北市為例,若社宅提供百分之30的名額,代表社宅需蓋到13萬戶才能提供4萬戶給弱勢。然而總統蔡英文號稱8年蓋20萬戶,仍遙遙無期。而台北市長柯文哲宣稱4年2萬戶、8年5萬戶也跳票。目前台北市的社會住宅仍不到1萬戶。

林育如說:「現在的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包租代管,這些資源比例的分配其實應該重新調整,有一些資源是要照顧弱勢者比較多,我們希望政府能重新從整體去看,例如照顧對象、照顧比例、補貼額度等等資源怎麼分配?國外的社會住宅有點像我們的平宅,我們的平宅其實就是他們現在的社會住宅,只不過台灣沒有想再走回平宅這條路,但我們不能去忽視有一群人就是沒辦法在市場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

台灣目前對於社會住宅的論述,仍沒有一個確切的說法。

居住一樓的住戶為了通風,以及與鄰居往來閒談,往往不關門,展現了許多日常生活的樣態。
居住一樓的住戶為了通風,以及與鄰居往來閒談,往往不關門,展現了許多日常生活的樣態。

安康平宅社區因長年被歧視為貧民窟,毒品交易與暴力事件在過去亦時常發生,加上許多身心障礙者居住於此,當文山區蓬勃發展時,此地的貧窮聚落現象,也被當地居民認為必須改變。於是當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開始推動,面臨找地難題時,安康平宅社區就被提出來視為都市更新的目標。過程中,台北市政府以都市更新、提供青年居住權為號召,避開了都市貧窮現象的討論。

中研院社會所訪問學者陳怡伶說:「台北市政府看到的是青年居住問題而已。社會住宅的名稱一直變來變去,改稱公共住宅又改稱青年公宅,整個政治的考量是要tag到45歲以下的年輕人。」

陳怡伶認為,台灣的福利制度與貧窮線的設定都必須重新檢討,並討論是否該擴展更大的福利權與居住權概念。「因為很多人雖然在貧窮線之上也岌岌可危,我們的制度裡是忽略的。韓國的設計是不同的收入族群有著不同的住宅需求,他們便以不同的目標去照顧不同的人。台灣的方式是你一定要很窮,但中間不上不下的其實非常辛苦。」

台灣仍不是以社會福利為主的國家,社會學者也時稱台灣社福政策為「殘補式福利政策」,亦即要老、病、殘到一定程度,方能有社會福利補助。陳怡伶認為,貧窮線的設定基準極低,「那條線蠻嚴格的,因此低收入戶比例很少,美國有百分之5的低收入戶,但是台灣現在才超過百分之1。」

陳怡伶以全民健保舉例,健康權已在台灣被視為人民基本權利,不只是低於貧窮線的弱勢才能獲得照顧。但台灣一直未將人民的居住權視為基本權利,這使得社宅的討論始終缺乏確切的論述。「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聯合國成立發布人權宣言,宣言中就將居住權放入,因此西歐的國家推動大量的社會住宅,他們的政策依據就是聯合國的人權宣言。」

美國懷俄明大學政治、公共事務與國際研究所副教授陳怡伶認為,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始終缺乏居住權的論述。
美國懷俄明大學政治、公共事務與國際研究所副教授陳怡伶認為,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始終缺乏居住權的論述。

台灣目前走入少子化、高齡化社會,未來獨居老人的數量將會更多。而經濟轉型帶來貧富差距問題也更趨嚴重,貧窮人口也將越來越多。陳怡伶說,這將延伸出更多的都市貧窮問題,「就業市場已經沒辦法提供如過去一樣多的工作,整個社會結構開始調整,原來的殘補式福利也更需要調整。」

都市永遠都有貧窮的無屋者,台北車站外的遊民,反映的就是都市貧窮問題。「這種事情不可能靠市場,沒有錢就不可能進入市場體系,所以政府必須介入解決人民的居住問題。」陳怡伶提醒,居住問題也帶來世代不平等的問題。「5年級以上的人,是社會上比較幸運的族群,可是5年級以後,45歲以下的人面對的居住問題就非常嚴重。」

陳怡伶說,「居住權在住宅的論述上必須被提出來,台灣的住宅政策才有正當性,而不是放任市場邏輯。大家只考慮房價會不會跌?社會住宅來了會不會受影響?這都是有屋者的聲音,但沒有考慮無住屋者與年輕族群,這是世代的不平等。」

高房價帶來都市更新不易,也因此市容老舊醜陋,而更嚴重的,是貧富差距、世代不平等、少子化的問題。「日前討論屯房稅的問題也面臨阻礙,顯然擁有許多房子的人,在權力關係裡面是有很大的權力去決定住宅政策的方向,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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