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玩男童深夜逗留超商 巡邏警發現助他平安返家

【記者方笙楠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東勢分駐所長許家銘、警員王銘尉、安南所警員林益全於日前凌晨執行勤務,巡邏至超商進行巡簽時,發現有一名小男孩在裡面逗留,警方將他帶回所內休息,送上飲用水及乾糧讓他充飢,並通知家人前來接回。

11歲的王小弟告訴員警,自己就讀國小五年級,住家就在超商附近,晚餐後他獨自騎著腳踏車外出遊玩,一時貪玩竟忘了回家的時間,眼看已經是深夜了,他害怕被大人責罰,所以騎著腳踏車到超商內休息,正好遇到警察。警方通知家人前來接回,阿嬤一聽到孫子在派出所火速到來,她表示晚餐後炸雞攤打烊回家就沒看到孫子,她四處尋找都未發現蹤跡,擔心被壞人拐走或是發生意外,當她接到警察的電話才放了心。員警當場勸誡王小弟:「如果做錯事情就要勇於承認,不要因為怕遭受責備而逃避,讓家人擔心。」經了解王姓小兄弟倆與阿嬤同住,家庭狀況尚可,是因一時貪玩誤了回家的時間並非離家,阿嬤感謝警察熱心幫忙找回愛孫,也允諾以後會多加注意他們的生活起居,避免發生危險。

分局長黃念生肯定同仁熱心為民服務,提醒家長,現正值暑假學童放假在家,要多留心他們的交友狀況及平日逗留處所,避免染上惡習或被壞人利用。


圖說:雲林縣警察局東勢分駐所長許家銘、警員王銘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