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 無法解決醫師高工時!醫師納《勞基法》醫、病雙輸

中國時報【中國時報記者╱魏怡嘉╱特稿】

衛福部原預計2019年9月,醫師將納入《勞基法》,但目前恐面臨跳票。根據一項統計,醫師若納入《勞基法》,醫療院所將出現高達2000人力缺口,醫師將青黃不接,醫院被迫關床或休診,受苦的將是病患。從衡量人力、民眾就醫權益、醫師納入《勞基法》不但無法解決血汗醫護問題,更損及病患權益,因此醫師權益以《醫療法》規範,雖不完美,但理想與現實之間,只能務實而行。

責任制 無法解決醫師高工時

醫師是否納《勞基法》已談論多年,初期在醫界內部討論並不熱絡,一來當時醫療環境較好,且早期住院醫師願意不分日夜跟著大醫師巡視病房、練刀,只求學得一身工夫,甚至對醫師適用《勞基法》,被冠上「勞工」之名嗤之以鼻。

隨著醫院給付受制於健保,加上醫院間的競爭,醫療環境大不如前、不時傳出醫師中風病倒,加上重視職場工作權的年輕新血注入、醫師勞動權團體成立極力爭取,去年衛福部終於宣布,2019年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或《醫療法》保障工作權,為醫師工作權保障邁出重要一步。

修《醫療法》 不盡完美卻務實

究竟是要納入《勞基法》還是《醫療法》?衛福部與勞動部交手多年,表面上因《勞基法》的工時規定,與醫師實際工作時數相距甚大,即便84條之一的責任制也受到醫師高工時的挑戰,但實質上勞動部根本就不想插手管理醫療人力,認為這是衛福部的事務。

相關人士也認為,醫師收入高於勞工甚多,不適用《勞基法》退休及職傷計算基準,且醫師不可能刀開到一半,時間到就下班,應有專屬工作保障制度。

無論《勞基法》或《醫療法》,都是為了改善醫師工作環境,進而讓病患受到最好的照顧。當然,《勞基法》行之多年,包括產假、生育津貼等保障均較《醫療法》完整,但現實面是,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將使人力繼一例一休後再度受到衝擊,醫療院所基於成本考量,被迫減少周末或夜間門診的狀況恐將更加嚴重,民眾生病找不到醫師,形成醫、病雙輸的局面。

《醫療法》也並非十全十美,諸如醫師權益只能以醫院評鑑規範,缺乏強制性,且有球員兼裁判之疑,但就現況來看,醫師權益以《醫療法》規範的爭議與後座力,絕對比《勞基法》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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