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房!政院擬雙北推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

民視新聞/李佳樺、楊柏玨 台北報導

為讓年輕人買得起房,政府近年出手打炒房,但效果有限,因此內政部跟財政部研議提出「使用權住宅」,出售價格低於市價,享有房屋使用權至少20年,預計今年在台北市、新北市試辦!不過學者認為,雖然政府立意良善,但租期比社宅長,被照顧的人少,還可能衍伸長住不搬走的問題。

位在台北車站這個建案,四鐵共構交通方便,想吃飯逛街通通都有,但想住在這裡,必須得先接受你的房子不是你的。

讓年輕人有房住! 政院擬雙北推動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
讓年輕人有房住! 政院擬雙北推動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

所謂的使用權住宅,入手房價是附近建案的6~7折,只有地上「建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沒有土地權狀。優點是能以優惠價入住蛋黃區,不用繳交地價稅,轉手不必課徵土地贈值稅,但缺點是有使用期限。為讓民眾買得起房,行政院打算在「雙北」推動「使用權住宅」,使用年限至少20~30年。

民眾說,「如果比較便宜的話如果工作在附近的話,就會滿願意的。」、「應該看租金多少錢,取決說我們可不可以接受,至少是自己可能可以住20年,就是說你不要租房子,租1年就被趕或怎麼樣,那它價錢是固定的,還是20年租金是固定,還是說會隨著物價波動它會提高。」、「如果說是年輕人暫時的話,沒有那麼多能力去買房子的時候,這個是一個滿好的方案。」

實際街訪發現,都會區民眾對於使用權住宅接受度高,不過價錢還是最大考量!像是社宅,只租不賣,租期最長6年,若以台北市25坪房子來看,社宅租金每月2~3萬元,但使用權住宅30年,每月租金1.7萬,加上利息和貸款8成,換算下來,每月支出2萬,相較於社宅,租金比較便宜。但是專家指出,使用權住宅並非萬靈丹。

讓年輕人有房住! 政院擬雙北推動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
讓年輕人有房住! 政院擬雙北推動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

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說,「基本上是想法是好的,可是他資源分配變得很不公平,本來這個可以給五戶,五個家庭來使用,結果只有一戶家庭來使用,萬一這些住在裡面的人,到時候說,20年之後我不肯搬了,過去國宅就有這樣的經驗,政府就只好變賣給他,或者管理不善,那很麻煩。」

學者肯定政府想解決房價問題,但坦言先處理租屋市場黑市、落實空屋稅徵收,才能抑制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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