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槍擊檢座 男判無期定讞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4日電)男子黃上豐16年前因不滿母親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竟教唆槍手狙殺檢察官張金塗,張金塗送醫撿回一命。最高法院今天維持更二審判決,以殺人未遂罪,判黃上豐無期徒刑定讞。

張金塗是已故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女婿,目前為金門地檢署檢察長。

法院判決指出,黃上豐母親因涉販毒案,遭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張金塗收押禁見,並於民國83年遭起訴、求處無期徒刑,黃上豐因而懷恨在心,計畫對張金塗槍擊洩恨。

判決指出,黃上豐以每人新台幣100萬元代價,買通槍手鍾永福、陳智能槍殺張金塗,黃上豐為製造不在場證明,還赴日本避嫌。黃5天後回國,發現2人因時機不妥,遲未下手,因而改找鍾永福、張松旗行兇,並再度搭機出國。

鍾、張2人於84年1月10日上午,騎機車到張金塗宿舍前等候,見張走出,朝張連續開槍射擊12發子彈,導致張大量失血,隨即騎車逃逸。黃上豐潛逃大陸,遭檢方通緝,直到98年間,才遭遣送回台。

鍾、張2人先前已遭判刑定讞;黃上豐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二審時認為,黃上豐處心積慮狙擊檢察官,公然在白晝持槍,挑戰司法公權力,對被害人造成極重傷害,惡性不輕,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10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