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 拍板再延長實施2年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購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拍板定案將再延長。原本今(2021)年6月14日屆期的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財政部預告將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各項適用條件均不變,讓民眾繼續省荷包。

為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共同節能減碳,自2019年6月15日起,民眾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止。

由於減稅優惠期限將至,財政部已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將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2年,且考量修法急迫性,預告期縮短為20日。同時,行政院聽取財政部報告後,拍板定案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上半年完成修法,讓優惠能「無縫接軌」。

節能家電退稅優惠範圍,為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全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每台可核退貨物稅500元至2,000元,優惠期限為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修法通過後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1月31日已核退272萬餘台、核退稅額45億餘元,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已達成政策目標。財政部指出,目前國內民眾使用超過10年的電器,包括冷暖氣機及電冰箱共1,242萬餘台,此政策延續將有助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

至於電動車貨物稅優惠也將於今年底屆期,是否比照延長?財政部表示,必須等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出爐,才能啟動相關修法或報請行政院延長優惠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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