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軍翔遭招待所女荷官控指侵提告 罪證不足北檢不起訴

賀軍翔7月初被傳喚到案說明後,離開北檢時面對媒體僅表示:「我沒有做不禮貌的行為。」(本刊資料照)
賀軍翔7月初被傳喚到案說明後,離開北檢時面對媒體僅表示:「我沒有做不禮貌的行為。」(本刊資料照)

藝人賀軍翔遭一名招待所女荷官指控指侵提告,涉犯妨害性自主。今年5月警方到賀軍翔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等相關證據,北檢7月初傳喚他到案說明,當時面對大批媒體,賀軍翔只說沒做不禮貌的行為。北檢調查後,考量證人未見賀軍翔與女荷官有肢體接觸、證人與女荷官的說法不同,相關物證也沒驗出男性Y染色體,罪證不足,今(6日)將賀軍翔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後認為,考量證人證述未見賀君翔與告訴人(女荷官)有肢體接觸,且告訴人指訴與證人的證述顯有歧異,經搜索復查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

此外,檢方檢視賀軍翔手機與當晚在場友人的對話紀錄,賀軍翔當晚確實醉倒在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顯然他對案情毫無所認知,相關物證也尚未檢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因此認為本案尚無積極證據可認賀軍翔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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