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 花蓮王姓候選人到案坦承 10萬交保

上周五(10月31號)花蓮查獲第三起賄選案,由於邱姓樁腳和收賄17人都到案,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在11月4號主動到案,坦承以每票1000元代價行賄買票,由於被告自白犯罪,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訊畢後,認為沒有羈押必要,且之前已經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因此諭知請回。

選舉不到一個月,花接獲120件賄選情資,具體查獲三件賄選案,已經起訴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