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官收賄拿回扣 屏東枋寮前後任鄉長涉貪被起訴

現任屏東縣枋寮鄉長陳亞麟與前任鄉長盧文信,分別在任內利用主管鄉公所發包工程職權,或利用甄選正職清潔隊員的機會,涉嫌收受工程回扣、公器私用、賣官收賄,遭到檢調單位調查,屏東地檢署今天(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陳亞麟、盧文信以及擔任白手套的黃姓男子和包商等31人提起公訴。(溫蘭魁報導)

屏東地檢署調查,枋寮鄉前鄉長盧文信在103年到107年擔任鄉長期間,利用辦理鄉內公共工程採購職務,分別向想要投標的廠商索取7%到15%的工程回扣;並且將清潔隊正式隊員職缺,作為販官牟利的工具,從105年到106年間,利用甄選清潔隊正式隊員機會,向有意爭取職缺的兩名臨時人員分別收取30萬和100萬元的賄款,作為錄取清潔隊員的代價。

至於現任鄉長陳亞麟部分,檢察官調查,陳亞麟自107年底接任鄉長後,就利用辦理鄉內公共工程採購的機會,先後利用黃姓私人特助以及何姓調解委員會主席作為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取工程回扣及賄賂,並勾結圍標業者,洩漏投標廠商名稱與家數,使內定廠商得標,收取4%到8%不等的回扣;此外,檢察官調查也發現,陳亞麟多次駕駛公務車往返高雄看診、購物以及餐飲,且為了避免公器私用被發現,還指示機要秘書要求司機在派車使用管制表上,填寫不實的公里數並簽名,核銷油料費用與通行費。

檢察官另外也查出,鄉長的黃姓特助涉及假賣官真詐財,臨時人員如果要爭取獲得正職,需支付50萬元,等被害人發現公告錄取他人為清潔隊員之後,才知道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