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500賠10萬的防疫保單,可說是保險公司的「ALL IN」大豪賭

文:保險老兵 王任昌

數月前台灣保險市場有一張售價500元的防疫保單,如果保戶因法定傳染病被隔離就賠200倍、10萬元(或售價250元、賠五萬元,但此款銷售量較少,下文忽略),被媒體戲稱當作樂透買。

賭上公司身家的「ALL IN」大豪賭

這保單的用意是要保障被隔離民眾的經濟來源,所以不能用「200倍賠率的賭博」看待。但該公司沒有安排再保險的情況下賣了350萬張(原為300萬張,最終達350萬張),大量的風險由自己承擔,公司會大賺或大賠,就是賭賭看疫情是好是壞,這樣是把公司身家「ALL IN」的大豪賭。

據報導該防疫保單收到的總保費是16憶元,乘以200倍賠率,就是該公司的承擔風險總額,達3200億元。該保險公司最新的財報(2021年第一季)顯示,資產減負債後有94.64億元,就是該公司全部的身家價值。由此可見,該公司不到百億元的身家財產,去賭3200億元的風險,只要350萬張保單中的35分之1需要理賠,也就是10萬個被保險人被隔離,每人賠10萬元,總計是100億元,該公司就會破產。

如果要10萬人領理賠金,需要多少國民被隔離才可能?若以台灣約2300萬人計算,其中有350萬人買了該保單,購買比率是15.2%。假設投保與受理賠的人都是均勻分布,1000個國民會有152個是被保險人;如果有1000個國民被隔離,會有152個人需要理賠;理賠總數要達到10萬人,推算國民的隔離人數需要65.8萬人。

也就是說,當全國有65.8萬人被隔離,其中15.2%有買該防疫保單,65.8萬人X15.2%等於10萬人,這10萬人每人理賠10萬元,理賠總數是100億元,如果該公司真的沒有將風險分散,理賠金就會超過該保險公司的價值。

據報載該保險公司大賣之後有積極洽詢再保險,或許該公司也有其他分散風險方法,但即使後來真的有將風險分散,這樣先大睹之後再想辦法縮小賭注的作為,不穩當也是高風險的操作,也是豪賭,畢竟國際疫情嚴重,國際上的再保險人對於疫情風險的評估,必定是世界性衡量,很難和本土公司以「台灣防疫良好」的觀點一致,再保險人願意以低費率接受分保的額度應該不高。

因為現在政府只公布確診人數與解除隔離人數,未公布隔離中的人數,所以僅有上述65.8萬隔離人數,尚無法得知該保險公司距離破產有多遠。但如果能知道每一人確診平均會造成多少人隔離,就可作推算。

最近一個較明確統計是,今(2021)年元月部立桃園醫院的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感染事件,21人感染,隔離4888人,計算下來等於是一人確診,平均要隔離234人。如果用這樣的比率,65.8萬人被隔離,只要2812人(658000/234=2811.9,取2812)確診就會達到。近來疫情不妙,自5月15日到23日,衛福部公布的新增本土確診人數已是3002人,該保險公司如果真的沒有分散分險,是否準備破產了?

無破產危機,但有虧損風險

該保險公司運氣很好,因為部桃事件是採清空隔離策略,所以隔離人數很大。現在政府的隔離政策,很多情況改採「自主健康管理」,沒有隔離,所以需要理賠的數量不會那麼多。

因本文無確實隔離人數資料,在此僅能假設性估算,假設一個確診案,平均會造成10人被隔離,上述會讓該公司破產的65.8萬人隔離數,要有6.58萬人確診,假設平均隔離人數加倍為20人,那就是確診人數減半成為3.29萬人,該公司會破產。以此類推,平均隔離人數越多,該公司就越危險。

因為無跡象顯示政府會再次採用嚴格的隔離策略,且目前染疫人數僅數千人,離萬人有些距離,也所以該公司暫時不會有破產危險,但有虧損的可能。該防疫保單保費收入16億元,其中必須支付佣金、事務費等「附加費用」以後,大約會留70%(註1)作為賠款準備,所以當該保單理賠總額超過總保費的70%,11.2億元,就算虧損。

假設每一確診案造成10人被隔離,當本土新增確診人數達7369人,該公司就會虧損。計算方式:7369人確診,造成7萬3690人隔離,其中投保比率15.2%,所以1萬1200人需要理賠,每人賠10萬元,總賠款就會超過11.2億元。同理,如果每一確診案造成20人被隔離,新增3685人確診,該公司就會虧損。

被隔離就賠200倍的防疫保單,是極高風險的不理性操作

賣這張防疫保單本意良好,但該保險公司開賣前未能安排再保險以分攤風險,又大賣達到全國人口數的15.2%才停止。這時承擔的風險超過公司全部價值的3,200%,而且會賺會賠的因素,取決於一發即難以控制的百年大瘟疫,有著保險學上「巨災」特性。

一次災難的損失可能就大到保險公司無法承受,是極高風險的不理性操作,該保險公司明顯是投入全部身家作大豪賭,並非穩健經營,其保戶的權益也必然不穩,甚至可能血本無歸。

「保險」做為商業活動名詞之前,其意思可從國語辭典查到,早在唐朝就有「憑仗險要、穩固之地以自保」。這意思至今仍廣為通用,例如「這樣做不保險」的意思,不是說做事說沒買保險,而是說這樣做事不穩固、沒保障。又如保險櫃,就是仗著堅固的櫃體、嚴密的鎖具,來保障櫃內的財物安全;另外諸如汽車保險桿、槍械的保險裝置、保險絲等等,都有憑仗險要、穩固以作保障的意義。

「保險」既然被引用為商業活動項目,保險事業當然要有穩固保障的基本意義,可惜台灣社會對此認知不強,常見保險公司以「真好鑽」攀附「真好賺」諧音當商品名稱,營造出保險是理財工具(註2),甚至有文義矛盾的「可買三張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的醫療險」(註3),引誘民眾可用身體傷病去賺兩份醫療費。

又有如上述保險公司拼身家去賭一張保單,在在顯示台灣保險事業偏離保險的基本意義已遠,因此亂象、紛爭必然多。我等小民無法改變業者,但如果能多認清業者經營的基本態度,應該就能趨吉避凶。

提醒:市面上還有其他的防疫保單,其費率與理賠條件與這張200倍賠率保單不同,請勿以本文計算方式直接套用。

註釋

雖然金管會三令五申禁止以「理財」名義賣保險,但還是核准很多「真好賺」諧音的保險,例如:台灣人壽金好鑽保險、富邦人壽金鑽168還本終身保險、遠雄人壽好鑽養老保險

參考「財產保險費率結構」,財政部台財保字第842029937號函發布。此防疫保單或歸於責任保險或其他保險,這兩者的附加費用分別是31.7%、30.7%,所以純保費的部分大約是70%。

副本理賠,就是影印的單據也可以申請理賠,要印幾張都可以,那就不是「實支實付」的理賠申請方式。

延伸閱讀
YouTube與Instagram推出「短影片」功能,有機會挑戰TikTok的地位嗎?
【法律小教室】因疫情拒絕回台開庭,就會被裁判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