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核可政院覆議 藍擬18日邀卓榮泰報告後投票、綠尊重協商程序

行政院長卓榮泰。陳品佑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陳品佑攝


總統賴清德已核可行政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覆議理由書,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依照相關程序,立法院須在15日內處理,否則原決議失效。國民黨團表示,將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院說明後再記名投票;民進黨團也會尊重程序依法進行。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6/11)表示,總統已核可覆議案,並於上午11點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

郭雅慧表示,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之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稍早表示,會將復議案列入討論事項,18日院會就可以處理,依照正常程序,會邀請卓榮泰針對覆議案說明,立院依政黨比例詢答後,再以記名投票方式,決定是否通過或否決覆議案。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立法院接到相關函文後,黨團會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盡速召集朝野協商,討論覆議案行使時間、是否需要請卓榮泰報告等,都尊重立法院協商結果。她強調,雖然民進黨只有51席,但卻有無限大的隱形席次,因此要串聯公民力量,盼行使覆議案時,藍白立委能棄暗投明、起義來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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