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最慘恐「整棟拆除」!媒體人一看秒喊:有狀況

媒體人指出,賴清德老家(紅框處)如果有整建增建,恐怕就要拆除。(新北市府提供)
媒體人指出,賴清德老家(紅框處)如果有整建增建,恐怕就要拆除。(新北市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6日證實,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家是違建,且該土地使用類別確屬於礦業用地。媒體人林裕豐表示,礦業用地是可以蓋建築物但並非用於居住,若賴清德的老家溯源到最初這部分就有問題,「恐怕就要整棟拆除」。媒體人黃揚明也斷言,賴老家一定會有狀況,只是看認定的程度到哪裡而已,賴只能自證老家從民國70年就長這樣,但一看就知道不是。

林裕豐6日在政論節目《國民大會》表示,礦業用地蓋建築物其實有法源依據,鹽業、礦業用地還有建蔽率與容積率的相關規定,最初的原因是因為鹽業、礦業需要有倉庫、放置器具的地方,「這東西不是用來住的!」

林裕豐也質疑,既然賴清德家當初有能力蓋房子,「為甚麼沒有去申請變更?」這是可以申請變更的,台灣的法規是從民國70年一刀切,分為都市計畫的土地(即都市用地),較偏遠的地區就是非都市計畫用地,賴清德的萬里老家就屬後者,但只要有蓋房子,也有合法的繳稅資料、有繳水電費,可以去申請變更。

但林裕豐指出,既然賴清德家都沒有申請變更,回過頭看民國70年的規定就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到底有沒有整建、增建?如果有整建增建,恐怕就要拆除」;林還指出,如果從頭溯源去看,「是不是在鹽業、礦業用地這部分就有問題?如果從這裡就有問題,恐怕就要整棟拆除」。

同台的媒體人黃揚明也指出,賴清德老家違建的爭議點在於,該處是山坡保育區,若想興建房屋,就要在民國70年以前這棟房子就存在,「既存違建」新北市政府就無法可管,要認定合法,但建成後都不能有整建或重新整修,但賴清德老家現在的樣子,一看就知道不是民國70年前的樣子,且賴的家人整修老家還曾經上過新聞。

黃揚明表示,賴清德的家人要拿出證據,證明老家那棟建物在民國70年以前就長這樣,如果無法證明,就要區分說哪些部分是後來整修、哪些是原有建物,「後來整修的部分就會被認定是違建」,要罰錢還是拆除就看新北市政府認定。

但黃揚明強調,即便賴的老家最後是就地合法,那還是違建,只是被稱作「既存違建」,保育地本來就不該有建物,只是因為法律實施有先後順序,才會允許既存違建存在,但只能存在、不能整修,所以賴清德的老家一定會有狀況,只是不確定到甚麼程度,全拆、拆二樓,甚或是包括周邊棚架、崗哨都可能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