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遭嗆財產申報不實不處理 監察院回擊了

監察院昨舉行2023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嗆,「如果真心要檢討,那就請監察院先回答,賴清德財產申報不實,到底什麼時候要處理?」監察院則回擊,監察委員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籲請各界尊重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空間,對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監察院一向依法查處。

黃國昌說,媒體朋友問他,如何看待昨天監察院所召開的年度檢討報告?他聽了著實嚇一跳,因為去年底的「經驗」,讓許多到監察院抗議的朋友以為這個單位根本沒有在運作,沒想到竟然還會「檢討」。

黃國昌指出,看了一下新聞稿,只覺得非常可悲。先不論自家院長陳菊不僅出入富商招待所、違法去高雄輔選時還帶著立法院專供酒,怎麼好意思說「就任後嚴謹自持,堅守職責」?由監察院自己公布的數據,「核派調查案件」計317案,扣除正副院長,其餘27個監委一個人平均一個月調查不到1案!這種單位每年花納稅錢超過10億,是在開什麼玩笑?「如果真心要檢討,那就請監察院先回答,賴清德財產申報不實,到底什麼時候要處理?」

監察院強調,監察院年度工作檢討會議係每年例行性院務工作,就監察院各單位一年來工作概況、未來核心工作目標,及檢討改進等提出報告及討論。2023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萬6418件(近8年來每年提升,足見監院為人民冤屈重要出口),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2156件。收受人民書狀中,司法及獄政類達6145件、其次為內政及族群類3951件、第三係教育及文化類1467件等,均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監察院表示,監察委員行使職權範圍多元,不宜僅憑調查案件數評價其績效,監察委員職權除收受處理人民陳情書狀、中央與地方巡察、立案調查、提出糾正案、彈劾案與糾舉案,參與相關委員會的審查、運作、調查報告提出後之後續追蹤,以及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運作等;其中調查案件涉及專業、案情難易與調查作為等複雜因素,自難僅憑調查案件數為監委職權行使績效之評價標準。

監察院指出,針對部分人士指控「賴清德副總統財產申報不實,到底什麼時候要處理?」一事,監察院前已於2023年12月28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且該案已進入程序中。對於受理財產申報各項業務或申報不實之檢舉案件等,監察院一向會依法處理。

監察院強調,五權分立分治,憲政機關間應相互尊重,而監察院如同陳菊院長昨日所言,勉勵在新的一年能夠賡續精進作為,面對新的挑戰與議題,本屆委員在未來近三年的任期共創新局,賡續強化推動人權保障工作,讓監察院職權功能更貼近人民需求,充分發揮監察職權功能,作弱勢人民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