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秀連署書 黃國昌親簽「藐視國會處3年以下徒刑」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藍白立院黨團持續在院會闖關國會擴權相關爭議法案。其中關於《刑法》藐視國會罪的部分,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26)日強調,依當時取得的草案資料,只要有藐視國會行為,都有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動議上還有著黃國昌的署名」;然而黃國昌卻否認、還直稱他說謊。賴瑞隆認為,這些嚴重侵害到人權、影響公務員權益的法案,應充分討論、說明,呼籲黃國昌懸崖勒馬,同時也應對於抹黑造謠的部分道歉。

賴瑞隆表示,立法院在週五跟下週二討論立院職權行使法跟刑法修正案,因為藍白立委沒說討論,所以每個立委只剩下一次的發言時間;他也利用上週五的時間,針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跟《刑法》修正案侵害人權的嚴重性,跟社會各界說明。

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賴瑞隆說明,一旦通過後立院的多數黨未來便可要求人民、企業到立院做說明跟調查。如果無故缺席,將被處1到10萬元罰鍰,而且連續罰到人來為止;若拒絕提供資料,處1到10萬元罰鍰,也是連續罰到提供為止;拒絕說明,連續罰1到10萬、罰到說明為止。他認為,就連司法都有緘默權,立法院沒有大到可以要求人民一定要來說明,「所以這是違反人權、違反憲法的法律」,這對人民影響非常重大,不應該通過。

而賴瑞隆在議場發言時也提到,若這樣的法案通過、接下來《刑法》修正案再通過的話,依當時所取得的草案資料,國民黨跟民眾黨修正動議的更正版裡有提到《刑法》第140條之1,「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虛而不實的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都有可能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新聞/有圖有真相!賴瑞隆秀連署書 黃國昌親簽「藐視國會處3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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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隆指出,在有著黃國昌署名的《刑法》藐視國會罪草案修正動議上,就明文寫著「3年以下有期徒刑」。(圖/賴瑞隆辦公室提供)

「但黃國昌卻說沒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件事情、一直指我說謊」,賴瑞隆直指,在有著黃國昌署名的草案修正動議上,就明文寫著「3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認為,事實上黃國昌才是造謠,黃國昌才應該出來道歉跟說明。

「大家擔憂的是這個黑箱的國會、無法討論的國會」,賴瑞隆指出,特別是很多修正案全部都被黃國昌列為「最高機密」,幾乎都保密到最後階段才讓立院取得,所以人民跟立委都無法看到相關資料,這樣如何來審查?所以他要再次呼籲,這些嚴重侵害到人權、影響公務員權益的法案,應該要讓大家充分討論、充分說明,同時不能夠黑箱。

賴瑞隆認為,台灣民主政治走來非常不容易,這個階段應該多一點民生、少一點政治,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政治法案,應在立院內好好討論,不要用多數暴力的方式強行通過。他提到,人民就是看不下去,才會有十萬人走上街頭,沒有討論、自然就沒有民主。「這些黑箱的作為也是大家所深惡痛絕的」,賴瑞隆更呼籲黃國昌懸崖勒馬,同時也應對於抹黑造謠的部分出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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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賴瑞隆臉書)

原文出處:快新聞/有圖有真相!賴瑞隆秀連署書 黃國昌親簽「藐視國會處3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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