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嘉飛行場違反原基法 業者同意合作共享

【gese paljaljuman 屏東三地門】 2017-09-08 3月29號,屏東縣政府發出全台第一張合法無動力飛行場證,給予承租私有地的業者,卻因未取得賽嘉部落同意,遭到當地居民反對,在經過屏東縣政府多次的居中協調,業者與當地民意代表最終達成協議,草擬了賽嘉無動力飛行運動利益分享契約書,送交賽嘉部落會議進行表決。 (屏東縣議員 車牧勒薩以‧拉勒格安 排灣族: 你(業者)要(盈餘)40%要回饋到賽嘉我們是這樣談的,不管是你(業者)有沒有賺錢,至少還是要給(每年)30萬我們是這樣要求。) (飛行場業者 蘇沛倫: 既然人家(縣府)都那麼關心,我們當一個業者我們為什麼不做回饋,如果大家一起跟部落一起來發展,把這個地方帶動起來的話用這種心願的話,我相信這個40%不會認為太多。) 除此之外,分享契約書內容還包括,無動力飛行場如有僱工需求,應以賽嘉部落居民為優先,同時契約期限一年一簽,經賽嘉部落同意才可續簽。 (賽嘉部落會議主席 曾有欽 排灣族: 可以的話來舉手,好 大部分很多人來舉手,那這個是等於說是一個民意。) 部落會議進行表決,取得多數居民同意。屏東縣政府表示,賽嘉無動力飛行運動利益分享契約書若一旦簽定,將立下私人企業尊重並行使原基法第21條的全國首例,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簽約儀式將在9月12日舉行。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