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扁的最後決策
媒體報導,蔡總統將在5月20日賴清德新政府上任前特赦陳水扁,引發各界高度議論。然而,不論是「除刑特赦」或「除罪特赦」,根據TVBS民調,針對是否贊成特赦陳水扁,有48%的民眾反對,贊成比例為22%;另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顯示,蔡英文執政8年來的總體施政評價,人民最不滿意的項目為「司法改革」,不滿意度高達54.6%。換言之,特赦陳水扁與否是應考量整體社會觀感,並尊重台灣多數民意。
我國憲法本文第40條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其中特赦是針對特定的案件,故總統在行使此權力時,更要謹慎考量而不能任意為之。一般而言,總統行使特赦權主要目的,應是能降低各界爭議並具有撫平社會紛擾的作用,如此特赦才有意義和價值。否則特赦不只造成國內社會的對立,也不利法治主義的實施。
近日,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司法問題應司法解決,蔡英文卻用政治解決;他也提到,特赦雖是總統的職權,但陳水扁並沒有認罪,為什麼卸任前最後一周才要特赦,蔡英文是不是要面對民眾說明決策原因?從國會最大在野黨提出的質疑,說明了此次特赦的時機與理由仍欠缺正當性,宜公開舉行記者會說清楚。
現任韓國總統尹錫悅為檢察官出身,2022年他就任總統的第一年,曾特赦犯下貪汙罪並被判刑17年、遭罰180億韓元的前總統李明博;當年尹錫悅發布特赦時,國會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並未予以支持,痛批尹錫悅是在釋放「積弊勢力」並質疑尹錫悅的司法主義。
今年4月韓國舉行國會大選,反對黨共同民主黨獲得大勝,贏得國會3百席的過半數席位,尹錫悅所屬的執政聯盟大敗,只獲得108個席位。韓國學者與政治專家分析,執政黨敗選的一個主因,就在於政府弊案太多與司法改革不力。
總統發布特赦令是動見觀瞻的國家大事,不能草率為之。前總統陳水扁涉及貪汙等十個弊案,有些雖已定讞,有些仍處於停審狀態,但都不妨礙其以「保外就醫」名義取得的自由之身,更顯示現階段實無特赦的急迫性。
總而言之,目前關於赦扁案的討論,大多指向無助於朝野政黨和諧,且目前也缺乏社會共識,甚而會對司法公信力造成影響。蔡總統在思考特赦與否之際,仍得從讓台灣得以維持公平、正義、平等的民主法治國家的上位思考,來做最後決策。
(作者為台灣首府大學前校長、中選會前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