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統戰大會妨害國家尊嚴 遭砍月退俸、註銷獎勳章 臧幼俠:依法提起救濟

退役少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8月在香港出席「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疑起立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迴避,違反2019年新修訂的兩岸條例中的「吳斯懷條款」。國防部今天表示,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臧幼俠行為妨害國家尊嚴,確實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決議裁罰臧幼俠停止領受5年75%月退俸,並追繳註銷獎、勳章。

臧幼俠今天表示,他之前已向國防部說明,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的事實,有錄音及錄影為憑。為維護個人權益,已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

退役少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圖)8月在香港出席活動,疑起立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國防部15日表示,臧幼俠確實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之75%,並追繳註銷獎、勳章。(中央社資料照)
國防部表示,退役少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中央社資料照)

根據《鏡週刊》報導,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8月20日在香港舉辦「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號召全球逾50國家地區近180個統促會組織和華人代表千餘人出席,退役少將臧幼俠也受邀出席。報導指出,臧幼俠當時在台下聆聽中共官員統戰言論,還參與合唱中國國歌等儀式,恐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國防部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

國防部說明,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幼俠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因此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少將區分10級,若以最高年資退伍計算,月退俸約10萬元。

臧幼俠今天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指出,他今天接獲國防部113年10月14日國人管理字第1130277527號函,查究諸前函指述他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事實不符。他已先後於9月25日及10月9日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可供參處。

臧幼俠表示,在約談及陳述意見時,他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所指「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的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

臧幼俠說,今天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處分文未附具相關事證,對恣意侵害他多年軍功勳獎、清正廉明及為國為民榮辱與共的處分,難能苟同。

臧幼俠表示,為確維個人權益,並示清白,當即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且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