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逾40公里吊扣牌照新制上路 北市月均舉發653件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劉建邦台北30日電)嚴重超速標準新制上路4個月,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統計發現,已有2613件車輛因超速40公里以上被舉發、須吊扣車牌,每月平均653件,是修法前的4.8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修訂後,6月30日起,行車速度只要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還要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率市府局處首長到台北市議會接受市政總質詢,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指出,市民大道金山南路到林森北路段是台北市違規熱點,道路筆直但速限僅40公里,尤其夜間車流量少時非常容易超速,被市民稱為「搶錢路段」。
楊植斗認為,此路段違規率特別高,顯示道路設計有改善空間,應考慮裝設固定測速桿。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答詢表示,將研議裝設,但因為附近缺乏電力設備,恐怕難以實施,未來將加強宣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透過新聞稿表示,統計7月至10月,共有2613件車籍為台北市的車輛因超速40公里以上被舉發危險駕駛、須吊扣車牌,每月平均653件,是修法前每月平均135件的4.8倍。
裁決所呼籲民眾,若被開罰務必按照規定繳送牌照執行吊扣,否則會被註銷車牌,同時提醒用路人小心駕駛,遵守道路速限減速慢行,維護自身安全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編輯:李錫璋)1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