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腐運動是否搞得過頭了?

(德國之聲中文網)隨著越南共產黨政府加大反腐力度,東南亞歷史上最大的腐敗案主角張美蘭(Truong My Lan)上周在被判處死刑。

現年67歲的張美蘭被控從西貢商業銀行(SCB)挪用約125億美元(大約117 億歐元),相當於越南2022年GDP的3%。

她還被控非法擁有該銀行的多數股份,並因允許貸款造成252億歐元的損失。

胡志明市法院稱,她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個人財產管理權,而且將銀行推入特殊控制狀態,削弱了人民對(執政的共產)黨和國家領導的信任”。

據當地媒體報道,檢察官要求判處張美蘭死刑,認為她應該“永遠被社會排斥”。

俄勒岡大學美越研究中心主任Tuong Vu教授說,越南共產黨希望向越南社會傳達一個信息,即它在“認真打擊腐敗”,並提醒商界不要“太貪婪”,不要幻想可以逃避當局的調查。

死刑判決是一把“雙刃劍”

然而,一位要求匿名、活躍在越歐洲商界的資深人士表示,判處張美蘭死刑是一把“雙刃劍”。

“一方面,這表明越南在嚴肅處理腐敗問題,這是值得歡迎的。”這位人士說,“但是,從歐洲人的情感角度來看,死刑是不能容忍的。”

歐盟發言人斯塔諾(Peter Stano)告訴德國之聲,布魯塞爾“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堅決反對死刑”。斯塔諾說,越南於1982年批准了《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嚴格限制將死刑僅僅適用於“最嚴重的罪行”。他說,歐盟已呼籲越南“暫停實施任何死刑,以期廢除死刑”。

新加坡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黎宏燮(Le Hong Hiep)說,上訴法院有可能推翻死刑判決。他指出,在過去,法院判處死刑是為了向被告施壓,迫使他們透露更多犯罪信息,幫助國家挽回損失。“如果張美蘭更加合作,她的判決有可能改為無期徒刑。” 黎宏燮說。

然而,分析人士認為,是獲得有關資產的更多信息,還是利用死刑的震懾作用,越南共產黨必須在二者之間取得平衡。

黎宏燮表示:“銀行和私營企業之間普遍存在交叉持股,以及私營銀行關聯貸款的做法,給銀行體系和整個經濟帶來了重大風險。”他說,政府似乎決心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銀行醜聞。張美蘭的死刑判決向銀行業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息,即他們必須停止非法經營行為,否則將面臨嚴重後果。

越南擴大反腐運動

2016年,越南共產黨總書記阮富仲發動了一場大規模的反腐運動,目前已有數千名黨內官員和商界領袖被解職或監禁。上個月,步前任國家主席阮春福的後塵,上任僅一年的越南國家主席武文賞因“違反干部黨員模範責任規定”辭職。

1986年越南共產黨實行市場經濟後,在20世紀90年代資本主義蓬勃發展的時期,張美蘭和她的家人在酒店和餐飲業掙得第一桶金。2001年,她領導了陷入困境的西貢商業銀行(SCB)與其他兩家銀行的合並。據報道,國家檢察官提供了大量印刷文件作為證據,稱張美蘭利用銀行作為她個人的提款機器。

據檢方稱,盡管越南法律禁止個人持有任何銀行超過5%的股份,但張美蘭仍通過空殼公司和代理人獲得了SCB約90%的股份。然後,她任命了銀行的合法官員,這些官員批准了向張美蘭和她的合伙人經營的空殼公司提供的可疑貸款,有報道稱她是該銀行全部貸款的93%的接受者。

國家檢查員被收買,沒有質疑這些付款的合法性。中央銀行的一名前首席檢查員因收受500萬美元賄賂而被判無期徒刑。

據稱,從2019年初開始,她從銀行提取了40多億美元現金,並將其存放在家中。

有關張美蘭的腐敗傳聞已流傳多年,尤其是因為她和她的親信在胡志明市購買了大片黃金地段的房地產。

張美蘭的丈夫、香港人朱立基(Eric Chu Nap Kee)因在此案中的角色被判處九年監禁,而她的侄女張慧雯( Truong Hue Van )則被判處17年監禁。包括央行監管人員在內的四名高管被判無期徒刑。

外界對越南銀行業感到擔憂

近年來,越南所謂的“熔爐”反腐運動越來越多地針對私營企業,尤其是金融行業。這場運動給越南樹立了一個國家形象,即越南正在肅清東南亞許多國家普遍存在的腐敗現象。

然而,與此同時,在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公布的“2023年度貪污印象指數”排名中,越南在180個國家和地區中的排名從2022年的第77位下降到去年的第83位。按照0-100分制計算,越南的得分從42分下降到41分。

此外,近年來揭露的腐敗規模之大,也讓人懷疑越南經濟體系中還存在普遍的腐敗現象。

目前,人們對越南銀行業的管理水平感到擔憂。該案顯示,張美蘭及其同伴從一家私人銀行盜取110億歐元似乎是輕而易舉的事。

另一起涉及房地產開發商FLC集團董事長鄭文決(Trinh Van Quyet)的股票市場巨額欺詐案可能將於今年開審。在今年2月結束調查後,檢察官正在尋求對至少51名卷入這一案件的人員提起犯罪指控。

反腐運動也會影響地方決策。據報道,越南的官員們越來越擔心被指控存在不法行為,以至於在做出風險決策時猶豫不決,尤其是急需上馬的基礎設施項目。錯誤的決策可能會導致額外開支,從而導致他們被指控損失國家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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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 Hu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