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偷渡來台打工 騎機車遭中市警查獲將遣送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1日電)越南籍陳姓女子去年6月間利用到中國旅遊機會,持假證件搭郵輪轉搭小船偷渡來台打工,她日前在台中市東區騎機車違規遭警方攔下開單,進而查出偷渡,詢問後被依法送辦、遣送。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表示,第一中隊警員許顯榮及陳尚揚9月1日上午進行交通巡邏時,行經東區大智北街與八德街口發見1輛違規逆向行駛的機車,便將騎乘機車的女子攔下。

女騎士遭員警盤查時神情緊張,並說未帶證件但可以提供居留證號給警方查驗,女子見員警專注查對年籍資料時趁隙逃跑,警方見狀立即追緝約50公尺後將她攔下,在員警追問下,她才坦承自越南非法來台打工,因擔心遭遣送回國才逃跑。

警方查出,越南籍52歲陳姓女子8年前曾在台灣中部工作,直到逾期居留遭警方查獲並遣送回越南,她在家鄉透過非法仲介得知,從越南要到台灣工作,可先申請觀光簽證到中國,再從中國沿海偷渡來台,費用約需新台幣15至20萬元,且來台因打黑工可不受勞基法限制。

陳女先向越南親戚借款新台幣15萬元付給偷渡集團,於民國111年6月間利用前往中國旅遊機會,以持假證件方式順利搭上觀光郵輪,並趁郵輪停泊在台灣附近公海再轉搭乘偷渡用的接駁小船,深夜在台灣北部某處小漁港偷渡上岸。

陳女向警方表示,她偷渡到台灣後,透過偷渡集團在台接應人員,將她載至中部後下車,接著以手機聯繫到越南同鄉友人借住宿舍,再透過同鄉介紹工作賺錢。

陳女說,她來台灣打工約1年多時間,原本想存夠積蓄才返回越南,沒想到因交通違規遭查獲偷渡。

警詢後,全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把陳女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續將依法遣送回國。(編輯:戴光育)11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