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遭擊斃 父盼警還原真相並道歉
新頭殼newtalk
越南籍勞工阮國非日前遭警方開槍不治身亡,其父親阮國同5日傍晚到台灣為兒子處理後事,阮國同與阮國非的妹妹今(15)天在台灣移工聯盟、義務律師邱顯智與劉繼蔚陪同下,赴監察院遞陳情書,懇請警政署還原真相,公開正式道歉,要求警政署重新檢查有無執法過當;監委楊美鈴表示,監察院已在12日立案著手調查,將詳細釐清制度面與執行面所衍生的相關問題,並要求行政調查盡快送到監察院。
8月31日新竹縣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聲稱越南籍勞工阮國非在鳳山溪畔砸車,行為舉止可疑,鳳岡所警員陳崇文與民防李坤龍前往探查,過程中警方對這名移工噴辣椒水,制止無效後遂對阮連開9槍,阮國非身中6槍不治身亡。
父親阮國同遠從越南來到台灣,除了處理兒子後事外,更要「釐清真相」,日前員警委託的律師提出80萬元和解金,阮國同無法接受,他希望「陳員警能公開正式道歉」。今天與阮南妹妹在台灣移工聯盟、義務律師邱顯智與劉繼威陪同下,上午先在監察院外舉行「制度逼死移工,家屬要討公道」記者會,隨後赴監察院遞陳情書。妹妹在過程中不禁潸然淚下,頻頻拭淚。
曾經在越戰中衝鋒陷陣的軍人阮國同神情嚴肅地說,軍隊攻擊時,若敵人逃跑,便不會再開槍,阮國非當時手上沒有任何武器,卻遭警方開槍襲擊腹部,他認為警方明顯執法過當,另外阮國非也不會開車,無法接受員警聲稱為制止兒子偷車而開槍的說法。
邱顯智指出,「實在是太超過了,警方用槍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一開始擊中阮國非的手腳,法醫解剖後發現5槍集中於胸腹部,根據警械使用條例,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質疑陳員警執法過當。
監察院12日主動介入調查,劉繼蔚認為不能僅追究陳員警單一個案,這樣無法阻止下一個阮國非事件,同時他也呼籲,未來警政署應加強用槍時機的教育訓練與督導。
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對於警員槍械是否執法過當,屬於刑事,而警員提出80萬和解金欲與家屬和解,則屬於民事,這兩部分都是司法層次,監察院關注的是行政部分,會要求行政調查結果出來時盡快送到監察院,若發現卷證不明確,將在進一步追問,若有需要,也會約詢陳員警調查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