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配偶遣返前夕獲居留證 喜極而泣

嫁來台灣十多年的越南籍女子阮氏,因丈夫以各種理由拖延,導致她變成非法居留,眼看就要被遣返,幸好移民署協助,在春節前及時送上居留證,讓她感動的淚流滿面。阮氏向移民署官員強調,將留在台灣,找到穩定工作後,會為女兒的監護權而奮戰。(彭清仁報導)

目前收容在移民署新竹收容所的卅二歲越南女子阮氏,十多年前嫁來台灣,與丈夫居住在桃園地區,也生下一名女兒。不過丈夫因為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對身材面貌姣好的阮氏,總是懷疑在外結交男友,夫妻二人為此也感情失和。依規定,阮氏嫁來台灣第三年後,就可申請居留延期,但必需由配偶代為申請,但丈夫卻以各種理由拖延,導致阮氏成為非法滯留台灣。

阮氏去年五月和丈夫吵架後負氣離家出走,丈夫不但向警方通報行方不明,甚至向警方告密阮氏每天上午都會在學校外偷偷看女兒上學,不久阮氏就被警方查獲,送到新竹收容所等待遣返。新竹收容所發現阮氏處境堪憐,於是主動替阮氏申請居留證,經過半年的作業程序和調查,終於在遣返前,及時獲得在台居留證明。在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阮銀懷修女陪同下,從新竹收容所隊長陳四信手中接下居留證。濃濃的人情味,讓阮氏忘卻與丈夫的不快,當場淚流滿面的頻頻感謝。阮氏堅定的表示,會留在台灣自立更生,等工作穩定後會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盡全力的爭取女兒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