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隊傳霸凌 宜縣府要求校方依規處理

教育基本法明文規定「保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宜蘭縣政府於昨(八)日明令各級學校應做好友善校園反霸凌相關教育宣導,絕不容許所屬學校發生任何形式的校園霸凌行為。

宜蘭某國中跆拳道隊六月五日下午傳霸凌,疑似學姊與學弟發生言語爭論後遭學弟爆打,學校獲報立即啟動校安通報,並召開霸凌防治會議及教評會,由於教練當時在場,應負起教學管理責任卻未好好照顧孩子,因此決議解聘教練,但會給教練陳述及申訴時間。目前校隊停練,安排輔導老師介入關懷。

宜蘭某國中七人跆拳道隊,五日傳出學弟毆打學姊事件,疑似是學姊叫錯名字,引發學弟不悅,學弟當場將學姊壓倒在地後拳腳相向,還多次出腳踹頭,影片畫面曝光後,震驚校方各界,家長也氣到驗傷提告,案發後,此事件引來關切。縣府已責成學校嚴正面對此事,對於校園霸凌絕不容忍,積極營造友善環境,讓家長安心。

縣府教育處已要求案件所屬學校應依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依法組成處理小組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調查及後續處理,並依學生個別化需求,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