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票3綠委 民進黨中評會今決議停權1年

民進黨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接受媒體訪問。
民進黨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接受媒體訪問。

針對去年12月24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3人在立院表決開放萊豬相關法令、行政命令時跑票行為,民進黨中評會今(25)再次開會討論3人懲處,經過討論,中評會決議將3人停權(黨員權利)1年處分,且還有一項但書,即3人若再跑票經黨團再次移送中評會,就要加重處分為停權3年,並建請中執會做為下次提名參考。

民進黨團昨回函給中評會,確認將3位立委移送中評會。(讀者提供)
民進黨團昨回函給中評會,確認將3位立委移送中評會。(讀者提供)

先前民進黨團事發後已將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3人處停權(黨團權利)3年、罰款3萬元新台幣,3人本屆都將無法擔任黨團幹部、政策小組召集人以及優先選擇委員會。今天中評會則是針對3人黨員權利進行懲處。

本月8日中評會首次討論懲處案時,因英系立委兼中評委陳明文質疑黨團移送中評會的程序有疑義,當天決議發函請黨團說明,而民進黨團昨天已回函給中評會,函文說明:「依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30條規定,黨團成員受停權處分者,應一併移送中央黨部處理,...其三人同為本黨從政黨員,自應受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之規範。」因此今天會中一開始討論時,針對程序問題未再有爭執。

據轉述,英系中評委陳明文、張芬郁並未出席,在程序無疑義後,主持會議的主委康裕成先針對是否懲處徵詢在場中評委意見,並無人反對。

接著進行處分方式的討論,與會者說,上次會議新系中評委林宜瑾就具體建議應對3位跑票立委處停權1年,並加上但書要求3人若再跑票被黨團移送中評會,就要加重處分至停權3年。今天林也再表達同樣立場。

新系中評委林宜瑾出席中評會。
新系中評委林宜瑾出席中評會。

康裕成因此逐一詢問在場其他7位中評委對該建議懲處的意見,附議林意見的有4人,包括新系的陳世凱、陳坤榮、蘇系呂孫福及綠色友誼連線的楊富鈞都附議。而隸屬正國會系統的中評委許昭興認為對3人口頭警告即可,同樣隸屬正國會系統的林寶興則說可停權半年,另一位與江永昌同選區的中評委張志豪則建議,停權一年就好,無須加上但書。

民進黨中評委張志豪接受媒體訪問。
民進黨中評委張志豪接受媒體訪問。

因支持停權1年並附帶但書的中評委人數較多,因此康裕成詢問在場中評委是否對此提議做成決議,並順利通過,整個會議過程約1個小時。據了解,由於3位立委中僅劉建國有機會參選2022雲林縣長初選,若提名作業是明年3月以後啟動,停權1年處分應不至於影響其參加初選或被徵召提名的權利。

民進黨本屆立委已有4人遭停權處分,包括去年8月因涉入收賄案遭收押的立委蘇震清,廉政會決議將他停權3年處分;另外3人則是今天決議的林淑芬、劉建國和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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