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范冰冰一樣? 林志玲、張惠妹逃稅黑歷史再被扒出

中國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近日揭發,范冰冰簽訂「陰陽合同」逃漏稅,引發熱議,也讓明星天價薪酬和稅務黑洞再度成為關注焦點。以下為曾有逃稅紀錄的明星。

●劉曉慶

劉曉慶曾是中國影壇金字塔尖的女星,但因為偷稅漏稅,蹲了一年多的大牢。華商報報導,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逃稅達1458.3萬人民幣(約228萬9530美元),其中劉曉慶被指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

毛阿敏

流行樂壇天后級女歌唱家毛阿敏曾兩度捲入稅案風波。1989年,毛阿敏被揭逃稅近4萬人民幣(約6280美元),引起公憤,罰款總額達到60多萬人民幣(逾9萬4200美元),她也因此被原單位關了3個月的「禁閉」。不料,毛阿敏並未學乖,5年後,毛阿敏再度逃稅,補繳27萬人民幣(約4萬2390美元)稅款。

●林志玲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2008年初涉嫌報稅不實,首次登上台灣藝人補稅榜,補稅額高達千萬新台幣(約33萬3000美元)。雖然林媽媽堅稱女兒不會漏稅,但林志玲也始終不曾出面澄清。據報導,林志玲當時雖未被法官傳訊,但她曾親自到法院出庭。

●張惠妹

張惠妹2005年被稅務部門要求補稅1200萬台幣(約39萬9600美元),原來是她2000年還在豐華唱片時期,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在中國及海外演唱會收入,但該款項應屬於「薪資所得」。

●大S、小S

「大小S」徐熙媛、徐熙娣也曾是頭號被追稅對象,2006年7月被披露,5年來少報收入近億元新台幣(約333萬美元),須補繳稅款高達3000萬台幣(約99萬9000美元)。

●任賢齊

任賢齊2008年3月被追稅和罰款共414萬台幣(約13萬7862美元),包括漏報公司業務報酬690萬台幣(約22萬9770美元),以及未將10年前拍攝連續劇《笑傲江湖》的327萬台幣(約10萬8891美元)片酬報稅;值得一提的是,他當時曾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但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