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單位快打部隊活用警力 快狠準壓制滋事群眾

台北市 / 黃佩華 翁乾晃 梁宏志 蕭羽秀 張德生 報導

深入追蹤這起街頭暴力命案,警方雖然在報案後四分鐘,就趕到現場,發現三個人已經身中多刀,兩人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才趕快轉報消防局,叫救護車。有民眾就質疑,警方不是有快打部隊,怎麼只有小貓兩、三隻;大同分局表示,因為到場的時候,已經沒有衝突,所以第一線警網研判,現場警力已經夠了,就沒有啟動快打。不過資深刑警認為,民眾報案的時候,就說在公共場所有人鬥毆,其實獲報當下,就可以啟動快打機制,或許能早一步阻止嚴重傷亡的發生。

吃飯吃到打起來還亮刀,最先趕到現場的兩名員警,對空鳴槍五發,迅速控制現場。員警VS.嫌犯說:「下車全部下車下車。」將近四十人因為網路糾紛相約談判,一言不合打起來,優勢警力到場阻止事態蔓延;不是轄區派出所放空城,而是鄰近的警網,還有分局偵查隊、警備隊,通通動起來!

快打部隊最早從新北市開始試辦,後來推行到全國都採用,規定要在三分鐘內抵達,最早到的員警,判斷現場狀況,呼叫勤務指揮中心,是否啟動,也有基本準則依循。

台北市蘭州街的街頭流血衝突,民眾在凌晨四點三十六分報案,警方一分鐘內通報,第一線警網,沒啟動快打,雖然在三分鐘內趕到,但發現三人受傷才轉報叫救護車。台北市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本泓說:「現場已經沒有鬥毆的事件,兩位傷者躺於地上,一位傷者坐於路旁,所以我們以現場的狀況來看,現場的警力即夠處理。」

只是附近住戶被吵醒,報案的時候,就提到是公共場所鬥毆案件,如果當下就反應,啟動快打部隊迅速到場的話,是不是就能降低傷亡程度,就也不會造成兩死一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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