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讓行人 花蓮已取締43件

花蓮縣第二波「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擇定縣內五十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加強執法。(花蓮縣警局提供)
花蓮縣第二波「行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擇定縣內五十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加強執法。(花蓮縣警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五月一日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第一波「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迄五月二十一日共計取締一千零五十六件(路口不停讓行人四十三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二十七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九百四十四件及取締道路障礙四十二件),接續五月二十二日起至六月五日止執行第二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擇定花蓮縣境內五十大易發生行人事故路口加強執法,期能有效降低行人傷亡事故憾事。

警察局表示,本次擇定之路(段)口,花蓮市計有中山路與富國路口等十七處、吉安鄉計有自強路與慈惠三街等十七處、新城鄉計有台九線嘉新路海星中學前等九處、光復鄉為光復路與中興路口一處、鳳林鎮計有中正路與民生街口等二處、瑞穗鄉為國光北路與民生街口一處、玉里鎮計有民國路二段與建國一街口等三處,係依據一0九年起至一一一年止,花蓮縣境內曾發生行人死、傷之事故統計資料據以篩選,採「宣導與執法並行」方式,全力防止行人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