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接受數位相片 同性伴侶註記可跨區

身分證接受數位相片 同性伴侶註記可跨區

內政部今(21)日公布7月3日即將上路的新措施,其中未來民眾申辦國民身分證,將可選擇繳交數位相片,不一定要用紙本相片,讓申辦作業更便利。同時已開辦同性伴侶註記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將可新增「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服務。 民眾只要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申辦」,再點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作業」,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出生日期及驗證碼,就可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上傳後再到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戶政事務所可直接下載相片電子檔製作國民身分證,不用再繳交紙本相片。 內政部表示,這次的新措施也開放因配偶、父母或養父母改姓、名、姓名,而須換領國民身分證的民眾,可以不用繳交紙本或數位相片,改為直接列印檔存相片製作。並為了解決民眾不便透過電話掛失,又無自然人憑證的困擾,開放網路掛失身分證,不必再透過自然人憑證。 此外,為節省民眾奔波及申辦規費,內政部也開放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自7月3日起試辦6個月,民眾可持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並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繳費成功後再上網查詢授權碼,需用機關就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案件編號及授權碼讀取戶籍資料。 至於有關於同性伴侶註記一事,為了能夠就近申辦,保障同性伴侶權益,除了目前尚未開放的縣市包含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之外,7月3日起,其餘縣市都將同意可辦理「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