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首次購屋貸款利息補助 申請至3/31

一一二年度基隆市身心障礙者首次購屋貸款利息補助,已於二月一日起開放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於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備妥相關資料,逕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基隆市府社會處指出,為保障身障者居住權益,減輕身心障礙者購屋之經濟負擔,滿足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之住屋購屋需求,市府特別訂立「基隆市身心障礙者首次購屋貸款利息補助作業規定」以提供其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該「利息補助」係指身心障礙者及其配偶因「無自有住宅首次購屋」所需之貸款利息補助。

市府社會處表示,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歲以上,設籍並居住於其首次購屋之地址且領有本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貸款利息補助之房屋應座落於基隆市,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今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者(今年最低生活費標準為新台幣一萬四千二百三十元;標準為平均未達五萬六千九百二十元)。此外,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其同住扶養者未曾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利息補助者,身心障礙者本人前一年未曾獲政府補助機構住宿養護費用,第一次申請該補助其購買自用住宅需未滿五年,並於取得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之長期住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者,同時,房屋所有權人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個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