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車位陸續收費 身障團體籲停車證查核制度也需改進
六都僅高雄市免費停用公有身障專用車位。高雄市交通局統計,高達300台車輛長期占用路邊身障車位,因此決議在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收費制度,但提供相較於一般車位優惠的計費方式。
交通局說明,新制上路後持有身心障礙車證者每日停車累計前4小時內免費,第5小時起每小時收30元;計次車位則是半價15元,目的是提高車位的周轉率。
高雄市脊隨損傷協會成員洪振航說,找不到停車位的問題,已經存在許久,身障團體不反對這次的收費制。
「開車出門後,我要怎麼下車?」33歲的洪振航患有重度脊髓損傷,平時需乘坐輪椅,為了自行通勤上班、減少家人的載送負擔,在3年前考取小客車駕照,每天在輪椅及汽車間移動,至今能不能夠找到身障車位、安全上下車,仍然是他心裡的一大擔憂。
洪振航平時的工作是訓練身障者從輪椅移動到車上,許多身障者需要10到15分鐘才能完成,他們承受不起第二次傷害,也因此身障車位的設計才會大於一般車位,至少需預留150公分的下車區。
面對常找不到身障車位的窘境,洪振航說,當下也沒辦法即時反應,因為自己不方便移動,因此常找一般停車位停放,但危險性會增加許多。
高雄市身障車位數量約符合法定2% 但人潮密集處往往不夠停
洪振航蒐集協會成員的停車經驗,他們常常看到擋風玻璃上擺著身障停車的識別證,但不見輪椅使用者,或是常見一台車停在同一個停車格數日都沒移動。
交通局表示,占用主要發生在人口密集區,包含三民、鳳山、左營與苓雅。
高雄市所有路邊身障車位與一般車位的數量相比,約符合法定的2%。交通局表示,目前身障車位的規劃主要是分布在醫療院所附近與觀光地區,身障者可以申請在上、下班地點或住家附近設置車位。
「我們就跟一般人一樣,除了日常通勤,我們也需要到超市採買、假日也想參與娛樂活動。」洪振航表示,身障車位往往是看的到,卻用不到,上下班與住家附近的車位相對好找,但人口越密集的地方,像是市場、活動展場周圍就往往不夠停,每次找不到車位,就削減了他開車出門的意願。
身障團體認為持證者過多 市府應主動稽核
洪振航直言,「收費還是沒辦法根本解決問題,持有車證者都會想要停身障車位,但或許不是真的這麼多人有需求。」他認為識別證的發放應該要更嚴謹。
據社會局統計,高雄市身障人數為14萬8381人,約佔總人口5.47%;截至7月31為止,高雄市持有身心障礙車證者有5萬7518張,約佔身障者人口的38.4%。
高雄市社會局說明,是否核發車證是依據身障證明鑑定表,該表上需被判定為「行動不便者」,才會同意核發。核發的使用年限短至1年,最多為5年,最常見核發5年。
高雄市身心障礙者技能發展協會理事連家祿指出,市府應該要在這5年間做稽核,減少利用車證占用的機會。
依規定,專用識別證限身障者本人、配偶或其親屬有乘載身障者才可以使用。但交通局坦言,目前確實只能依照車證來判斷該車是否違停,無法即時確認車上是否有身障者。也就是說,現行的查核制度認「證」不認「人」。
據衛服部統計,身障者占全國人口數的5%,因此也曾有立委提出應該提高法定的身障停車格比例。但洪振航認為,以車位整體數量來說應該是夠,重點應該在車證的源頭發放。
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表示,給予身障者「停車價格優惠」與「核可專用車證」兩者應該分開進行,才能讓資源更有效分配。
他進一步說明,身障者平時的生活成本高於一般人,因此給予所有類型身障者停車優惠,是合理的補助政策;但車障專用車位有限,有關單位應該確實鑑定申請者是否符合「行動不便」的條件,才給予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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