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停車場被撞凹 「非一般道路」僅能「民事求償」

宜蘭縣 / 江煜文 陳心慈 張政慧 報導

有民眾春節連假出遊,到宜蘭傳藝園區遊玩,車輛停妥在停車場,出來之後才發現怎麼被其他駕駛,撞到右側前座車門,肇事車主不僅沒有留下聯絡資訊,更指控對方更換駕駛,企圖掩蓋撞車事實,對此警方表示,已經掌握肇事駕駛身分,會協助當事人處理,不過因為地點在停車場,並非一般道路,車損僅能民事求償,無法以肇逃處理。

黑色轎車,好端端停在停車場,卻沒想到,前方白色轎車,不斷向後倒退,下一秒直接撞上,都撞到了,還不下車察看,反而直接落跑,駕駛到停車場,看到愛車被撞凹,相當傻眼,事發就在14日,許先生春節連假,開車到宜蘭傳藝園區,在臉書社團PO文,寫下當時經過,肇事車主不僅沒有留下聯絡資訊,還更換駕駛離開停車場,重新入場想掩蓋事實,自己車輛停好,玩了一圈回來,卻發現自己的愛車遭到撞擊,仔細一看,右側前座車門,都凹曲變形,可見當下撞擊力道不小。

受害車主許先生說:「很錯愕啊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怎麼會有男生這樣,保險公司說找到對方才有辦法處理,所以我才需要PO出來,看能不能找到這個人。」羅東分局利澤所副所長李文華說:「目前已掌握雙方當事人身分,並協助雙方取得聯繫。」只是發生糾紛,停車場不是一般道路, 沒辦法用 一般交通道路條例處理,如果有車損,仍可以民事求償,無論如何,記得拍照錄影,留下第一時間,事故現場的證據,確實記錄,才不會讓自己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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