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發動引擎酒測超標 法官撤銷酒駕罰單原因曝

酒醉睡車上引擎發動被罰12萬7500元,法官撤銷罰單。(圖:彭清仁攝)
酒醉睡車上引擎發動被罰12萬7500元,法官撤銷罰單。(圖:彭清仁攝)

苗栗一名范姓男子將車停在停車格內,車門打開、引擎發動,卻被台中警方測到酒測值0.6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范姓男子也吃上12萬7500元的罰單。不過范姓男子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向法官說明只是在車內休息,也沒有酒駕行為。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警方無從認定當事人有駕駛的行為,法官判決撤銷罰單。(彭清仁報導)

酒醉睡車上被移送,但法官認無駕駛行為判決罰單撤銷。(圖:資料照)
酒醉睡車上被移送,但法官認無駕駛行為判決罰單撤銷。(圖:資料照)

據了解,苗栗范姓男子去年11月間凌晨,將車停在台中市區路邊停車格內、引擎發動、大燈亮起,范姓男子則坐在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座上睡覺,駕駛座車門還開啟。台中市警員發現後上前關心,發現范姓男子混渾身酒氣,於是對范姓男子進行酒測,發現酒測達0.66毫克,也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而范姓男子也吃上一張12萬7500元罰單、吊扣駕照24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至於公共危險刑事部分,范姓男子獲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范姓男子也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主張,因酒後在等待代駕前來,不料因而睡著,根本無駕駛行為。法官調查後認為,范姓男子當時坐在椅背向後傾斜約45度角的駕駛座上,雖引擎發動、大燈亮起、駕駛座車門開啟,范姓男子右腳僅位於油門處,無從確認腳是否踩在油門上隨時可以踩下加速!且當下排檔桿位於P檔位置,車輛無從移動,難認其客觀上有駕駛車輛之舉。法官最後判決撤銷罰單處分。

警語: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