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未禮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還會記點、道安講習

交通路口不讓行人取締原則,若滿足兩項即達取締基準。(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交通路口不讓行人取締原則,若滿足兩項即達取締基準。(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交通路口不讓行人取締原則,若滿足兩項即達取締基準。(圖:新北裁決處提供)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新法上路二個月以來,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較去(一一一)年同期大幅增加2.6倍,裁決處今(二)日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可供行人穿越路口時,一定要停讓行人先行,共同維護友善交通環境。

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今年六月三十日起,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六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三點(違規點數一年內達十二點,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及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三小時,裁決處經統計七、八月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件數七千四百八十件,比起去年同期二千九百四十件,大幅增加了2.6倍之多。

李忠台說明,交通路口不讓行人取締原則,若滿足兩項即達取締基準,包括一、汽車車頭或機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二、汽車車頭或機慢車前輪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時,一定要停讓行人,除了保護行人和自身安全,也避免受罰!

另外,需查詢交通違規記點資料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vil/vil/driverPenalty)或以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或尚未繳納罰鍰前亦可利用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多媒體機查詢,或撥打裁決處服務電話02-89786101轉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