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破局! 黃韻玲遭起訴 最重判6月

車禍和解破局! 黃韻玲遭起訴 最重判6月

音樂人黃韻玲去年三月開車行經台北市市民大道,與一名懷有三個月身孕的女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左大腿骨折,雙方賠償金喬不攏,孕婦堅持要等孩子產下確認健康平安,才願具體協商,因此和解破局。台北地檢署認定黃韻玲有過失,七日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最重可判刑六個月。

據了解黃韻玲願意支付比一般類似案件更好的和解條件,與廖姓女子協商,但和解破局最大原因,是廖姓女子堅持要等孩子產下,確認健康平安,才願具體協商,因此雙方遲遲未達成共識。地檢署7日認定黃韻玲違規闖紅燈,才會釀成意外,將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最重可判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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