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孕婦 黃韻玲「過失傷害」遭起訴

2013年3月,知名的音樂人黃韻玲,在台北市開車時,不小心擦撞到一名懷有身孕的女騎士,造成對方左腿骨折,還好沒有傷到肚子裡的胎兒,但雙方多次協調,始終沒有和解,因此,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將黃韻玲提起公訴。人在國外的她,在臉書上表示,「遵從司法,由律師全權處理」。

就是這一場車禍,讓開著白色轎車的音樂人黃韻玲,被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人在國外的她,透過臉書表示,「不好意思,又讓大家擔心了,一切事情遵從司法和律師全權處理,希望順利圓滿」。

2013年3月,黃韻玲駕駛白色小轎車,在市民大道和天津路口,和懷有身孕的女機車騎士,發生嚴重碰撞,造成對方大腿骨折,還好保住胎兒。車禍發生後,黃韻玲陪同對方到台大醫院急診,她也一再強調,絕對不會逃避。

儘管黃韻玲表示,自己會負責,但雙方經過多次協調,始終沒有達成和解,檢方判定,黃韻玲有所疏失,依照「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也讓這名音樂人,因為車禍案件,吃上官司。